找答案
首页
所有题库
找答案
APP下载
手机号登录
首页
所有题库
煤矿新规程管理
煤矿安全规程题库判断题一
煤矿安全规程题库判断题一
更新时间:2022-04-24 08:14:58
类别:煤矿新规程管理
1、
井下爆炸物品库应当包括库房、辅助硐室和通向库房的巷道。
2、
在装有爆炸物品的罐笼或者吊桶内,除爆破工或者护送人员外,可以有其他人员。
3、
禁止将爆炸物品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者其他巷道内。
4、
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
5、
爆炸物品的销毁,必须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6、
可以在贮存爆炸物品的硐室或者壁槽内安设照明设备。
7、
发放的爆炸物品必须是有效期内的合格产品。
8、
在地面运输爆炸物品时,必须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9、
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炸物品人员沿井筒上下。
10、
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
11、
爆炸物品必须由井下爆炸物品库负责人或者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专人护送。
12、
爆炸物品护送人员和装卸人员应当坐在尾车内,可以其他人员乘车。
13、
电雷管必须装在专用的、带盖的、有木质隔板的车厢内。
14、
炸药箱可以装在矿车内,但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上缘。
15、
建井期间的爆炸物品发放硐室必须有独立通风系统。
16、
发放硐室必须设在独立通风的专用巷道内,距使用的巷道法线距离不得小于20m。
17、
管理制度必须与井下爆炸物品库相同。
18、
当班保管员可以携带矿灯进入井下爆炸物品库房内。
19、
装有爆炸物品的列车不得同时运送其他物品。
20、
运输电雷管的车辆必须加盖、加垫,车厢内以软质垫物塞紧,防止震动和撞击。
21、
炸药应当由爆破工或者在爆破工监护下运送。
22、
可以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输爆炸物品。
23、
库房的发放爆炸物品硐室允许存放当班待发的炸药,最大存放量不得超过2箱。
24、
贮存爆炸物品的各硐室、壁槽的间距应当小于殉爆安全距离。
25、
井下爆炸物品库房距行人巷道的法线距离:硐室式不得小于35m,壁槽式不得小于20m。
26、
电雷管检测仪逐个测试电阻值,必须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27、
发放硐室爆炸物品的贮存量不得超过1天的需要量,其中炸药量不得超过400KG。
28、
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贮存,并用不小于200mm厚的砖墙或者混凝土墙隔开。
29、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爆炸物品领退制度和爆炸物品丢失处理办法。
30、
主要运输巷道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
31、
采用非金属聚合物制造的输送带、托辊和滚筒包胶材料等,其阻燃性能和抗静电性能应当符合有 关标准的规定。
32、
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应当装设软 制动且必须装设
33、
新投用机车应当测定制动距离,之后每年测定2次。
34、
长度超过0.5km的主要运输平巷或者高差超过50m的人员上下的主要倾斜井巷,应当采用机械 方式运送人
35、
新建、扩建矿井,严禁采用普通轨斜井人车运输。
36、
生产矿井在用的普通轨斜井人车运输,必须设置使跟车工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都能发送紧急停车 信号的装置。
37、
采用平巷人车运送人员时,严禁同时运送易燃易爆或者腐蚀性的物品,或者附挂物料车。
38、
采用平巷人车运送人员时,列车行驶速度不得小于4m/s。
39、
严禁放飞车和在巷道坡度小于7‰时人力推车。
40、
绳牵引式运输设备运行速度超过额定速度30%时,其他设备运行速度超过额定速度15%时,能 自动施闸;施
41、
采用钢丝绳牵引单轨吊车运输时,严禁在巷道弯道内侧设置人行道。
42、
升降人员或者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
43、
箕斗提升必须采用定重装载。
44、
严禁在罐笼同一层内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升降无轨胶轮车时,仅限司机一人留在车内,且按提 升人员要求运行
45、
钢丝绳罐道应当优先选用密封式钢丝绳。
46、
罐笼提升的井口和井底车场必须有钩工。
47、
升降物料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悬挂使用6个月内须进行第1次性能检验,以后每6个月检验 1次。
48、
在钢丝绳使用期间,断丝数突然增加或者伸长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
49、
新安装或者大修后的防坠器,必须进行脱钩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0、
倾斜井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绳时,必须用2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 试验。
51、
通过天轮的钢丝绳必须低于天轮的边缘,其高差:提升用天轮不得大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悬 吊用天轮不得
52、
提升装置的过卷保护、超速保护、限速保护和减速功能保护应当设置为相互独立的双线型式。
53、
机械制动装置应当采用弹簧式,能实现工作制动和安全制动。
54、
升降人员的主要提升装置在交接班升降人员的时间内,必须正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
55、
避免阳光直晒地面空气压缩机站的储气罐。
56、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的排气温度不得超过120℃,离心式空气压缩机的排气温度不得下小于130℃, 必须装设
57、
空气压缩机站的储气罐上装有动作可靠的安全阀和放水阀,并有检查孔。定期清除风包内的油垢。
58、
双滚筒提升机每个滚筒的制动装置必须能够独立控制,并具有调绳功能。
59、
箕斗提升时,松绳保护装置动作后,严禁受煤仓放煤。
60、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可以分接任何负荷。
61、
10kV及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62、
电气设备可以超过额定值运行。
63、
矿井供电线路应当来自各自的变压器或者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64、
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巡检人员巡回检查。
65、
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66、
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者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67、
突出矿井应当采用本安型矿灯。
68、
突出矿井的井底车场的主泵房内,不可使用矿用增安型电动机。
69、
井下电力网的短路电流不得超过其控制用的断路器的开断能力,并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
70、
井下严禁使用油浸式电气设备。
71、
井上、下变电所的__馈电线上,必须具备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
72、
向移动变电站和电动机供电的__馈电线上,必须具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
73、
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者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 馈电线路。
74、
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馈电线路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
75、
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和电机车架线,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
76、
采区变电所应当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77、
硐室必须装设向内开的防火铁门。
78、
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79、
硐室不应当有滴水。硐室的过道应当保持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
80、
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警示牌。
81、
硐室内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
82、
硐室内有__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硐室内必须醒目悬挂“__危险”警示牌。
83、
确需在机械提升的进风的倾斜井巷(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山)中敷设电力电缆时,应当有可靠的保 护措施,不需
84、
溜放煤、矸、材料的溜道中严禁敷设电缆。
85、
非固定敷设的高低压电缆,不可采用煤矿用橡套软电缆。
86、
严禁用电机车架空线作照明电源。
87、
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
88、
矿用有线调度通信电缆必须专用。
89、
系统必须具有防雷电保护,入井线缆的入井口处必须具有防雷措施。
90、
安全监控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主机及联网主机应当双机热备份,连续运行。
91、
当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域瓦斯超限并有可能波及其他区域时,矿井有关人员应当按瓦斯事故应急 救援预案切断瓦
92、
安全监控设备可以不具有故障闭锁功能。
93、
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或者专用电源,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 侧。
94、
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95、
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报矿 总工程师审批。
96、
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处理期间必须采用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并 填写故障记录。
97、
必须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线缆是否正常,使用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或者便携式甲烷检测 报警仪与甲烷传感
98、
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实时上传监控数据的功能。
99、
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调校、维护及收发必须由专职人员负责,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
100、
配制甲烷校准气样的装备和方法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选用纯度不高于99.9%的甲烷 标准气体作原
101、
配制好的甲烷校准气体不确定度应当大于5%。
102、
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进风巷、掘进工作面进风的分风口必须设置风向传感器。
103、
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和掘进巷道回风流中必须设置风速传感器。
104、
主要通风机的风硐不设设置压力传感器。
105、
主要风门应当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当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106、
甲烷电闭锁和风电闭锁的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必须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
107、
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可以不具备检测标识卡是否正常和唯一性的功能。
108、
矿调度室值班员应当监视人员位置等信息,填写运行日志。
109、
有线调度通信系统的调度电话至调度交换机(含安全栅)必须采用矿用通信电缆直接连接,严禁利 用大地作回路
110、
严禁调度电话由井下就地供电,或者经有源中继器接调度交换机。
111、
安装图像监视系统的矿井,应当在矿调度室设置集中显示装置,并具有存储和查询功能。
112、
突出矿井禁止使用煤电钻。
113、
使用的矿用防爆型柴油动力装置,必须配备灭火器。
114、
采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严禁同时运送携带爆炸物品的人员。
115、
长度超过0.5km的主要运输平巷或者高差超过50m的人员上下的主要倾斜井巷,应当采用机 械方式运送人
116、
主接地极应当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2块。
117、
井下照明和信号的配电装置,应当具有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功能。
118、
配电系统断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3个月1次。
119、
电气设备可以超过额定值运行。
120、
变电硐室长度超过5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
121、
井下配电系统图中应当注明馈出线的短路、过负荷保护的整定值以及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 两相短路电流值。
122、
单层罐笼和多层罐笼带弹簧的主拉杆应当设保护套筒。
123、
煤矿企业应当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件,建立健全煤矿地测工作规章制度。
124、
当煤矿地质资料不能满足设计需要时,可以进行煤矿设计。
125、
立井井筒检查孔距井筒中心不得超过25m,且不得布置在井筒范围内,孔深应当不小于井筒设 计深度以下30
126、
斜井井筒检查孔孔深应当不小于该孔所处斜井底板以下30m。
127、
生产矿井应当每5年修编矿井地质报告。
128、
矿井建设期间,因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条件与原地质资料出入较大时,必须针对所存在的地 质问题开展补充地
129、
井筒设计前,必须按要求施工井筒检查孔
130、
地质条件复杂时,可以不增加检查孔数量。
131、
斜井井筒检查孔距井筒纵向中心线不大于25m,可以布置在井筒范围内,
132、
井巷揭煤前,不用编制揭煤地质说明书。
133、
斜井井筒检查孔距井筒纵向中心线不大于30m,且不得布置在井筒范围内,孔深应当不小于该 孔所处斜井底板
134、
生产矿井地质条件变化影响地质类型划分时,应当在1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
135、
生产矿井应当每3---5年修编矿井地质报告。
136、
基建矿井、露天煤矿移交生产前,必须编制建井(矿)地质报告,并由煤矿矿长组织审定。
137、
地质条件变化影响地质类型划分时,应当在2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
138、
斜井井筒检查孔的数量和布置应当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
139、
矿井建设期间,因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条件与原地质资料出入较大时,必须针对所存在的地 质问题开展补充地
140、
井工开采形成的老空区威胁露天煤矿安全时,煤矿应当制定安全措施。
141、
当露天煤矿地质资料不能满足建设及生产需要时,必须针对所存在的地质问题开展补充地质勘 查工作。
142、
立井井筒检查孔距井筒中心不得超过30m,且不得布置在井筒范围内,孔深应当不小于井筒设 计深度以下25
143、
煤矿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或探测工作,并提出报告,由矿总工程师组 织审定。
144、
生产矿井应当每3年修编矿井地质报告。
145、
有冲击地压煤层的矿井为冲击地压矿井。
146、
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冲击地压现象的煤层,或者经鉴定煤层(或者其顶底板岩层)具有冲击倾 向性且评价具
147、
有冲击地压矿井开采新水平、新煤层,应当进行煤岩冲击倾向性鉴定
148、
埋深超过200m的煤层,且煤层上方100m范围内存在单层厚度超过10m的坚硬岩层,应当 进行煤岩冲击
149、
相邻矿井发生过冲击地压的,应当进行煤岩冲击倾向性鉴定
150、
新建矿井和冲击地压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新煤层有冲击地压危险的,可以不编制防冲设计
1
2
3
>>
最新试卷
煤矿安全规程井工应知应会题库-中(多选题)
煤矿安全规程题库单选题一
煤矿安全规程题库单选题二
煤矿安全规程题库多选题
煤矿安全规程题库判断题一
煤矿安全规程题库判断题二
煤矿新规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