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3年前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商业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为40年,约定不可续期。经批准规划建设方案为:容积率为12,设计高度为150m,设计用途为酒店。该项目基础工程完成时,因城市规划调整,酒店设计高度降为120m。酒店现已按期竣工,为确定规划调整给该开发项目造成的损失,甲公司委托乙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经分析测算,规划调整导致该酒店建造成本较同类酒店高出1020万元,使用成本均高出2万元,功能缺陷导致年均收益损失50万元,报酬率为7%。
规划调整该开发项目造成的损失不包括( )。
A:投资利息损失 B:土地价值减损 C:前期工程费损失 D:酒店品质受损造成经营收益损失
男性,77岁,不慎跌倒时以手掌撑地,造成Colles骨折。
造成该病人骨折的原因为
A:间接暴力 B:直接暴力 C:肌肉牵拉 D:骨骼劳损 E:病理性骨折
患者,男性,77岁,不慎跌倒时以手掌撑地,造成Colles骨折。
造成该患者骨折的原因为
A:间接暴力 B:直接暴力 C:肌肉牵拉 D:骨骼劳损 E:病理性骨折
我国不少湖泊、海湾水域不断发生水体富营养化现象,给当地居民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仅太湖流域每年因水体富营养化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就约为50亿元左右。
水体富营养化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主要见于
A:水产养殖的破坏 B:农田灌溉造成的作物减产 C:作为饮水水源带来健康危害 D:作为工业用水对产品质量的影响 E:景观破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的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产生、销售假劣药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和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及“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进行解释
生产、销售假药,造成轻伤的,属于( )。
A:后果特别严重 B:其他严重情节 C: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D: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的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产生、销售假劣药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和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及“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进行解释
生产、销售假药,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属于( )。
A:后果特别严重 B:其他严重情节 C: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D: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警案件适用的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产生、销售假劣药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和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及“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进行解释
生产、销售假药,造成轻伤的,属于
A:后果特别严重 B:其他严重情节 C: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D:其他特别严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警案件适用的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产生、销售假劣药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和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及“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进行解释
生产、销售假药,造成轻伤的,属于
A:后果特别严重 B:其他严重情节 C: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D:其他特别严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警案件适用的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产生、销售假劣药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和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及“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进行解释
生产、销售假药,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属于
A:后果特别严重 B:其他严重情节 C: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D:其他特别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