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涛的爸爸是一个事业有成的商人,为了更好的照顾儿子,他为儿子请了两个保姆,一个专管儿子的生活,另一个专管接儿子上学下学。涛涛爸爸认为保姆就是应当服务与服从于主人的需要与要求,所以对她们总是用命令的语气说话。保姆到幼儿园接涛涛下学,本能在班里能干的涛涛只要一见到保姆来了,就会支使她做这做那,并且也总是用命令的语气和她说话。
请用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分析涛涛行为产生的原因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应如何对涛涛进行教育引导

有些人平时什么都不做,每天雇保姆到家里干活,对此现象你如何看待?你平时是怎么做的?

大学生利用假期当保姆已不再是新鲜事。一项调查显示,63%的被调查者赞成大学生当保姆,但是,当问到自己家里是否会请大学生保姆时,却有近60%的人表示“不会”。
以下哪项陈述如果为真,能够合理地解释上述看似矛盾的现象?()

A:赞成大学生当保姆的人中,有69%的人认为做家政工作对大学生自身有益,只有31%的人认为大学生保姆能提供更好的家政服务 B:在不赞成大学生当保姆的人中,有40%的人认为,学生实践应该选择与自己专业相关的领域 C:在选择“会请大学生当保姆”的人中,有75%的人打算让大学生担任家教或秘书工作,只有25%的人想让大学生从事家务劳动 D:调查中有62%的人表示只愿意付给大学生保姆800元到1000元左右的月薪

大学生利用假期当保姆已不再是新鲜事。一项调查显示,63%的被调查者赞成大学生当保姆,但是,当问到自己家里是否会请大学生保姆时,却有近60%的人表示“不会”。
以下哪项陈述如果为真,能够合理地解释上述看似矛盾的现象

A:赞成大学生当保姆的人中,有69%的人认为做家政工作对大学生自身有益,只有31%的人认为大学生保姆能提供更好的家政服务 B:在不赞成大学生当保姆的人中,有40%的人认为,学生实践应该选择与自己专业相关的领域 C:在选择“会请大学生当保姆”的人中,有75%的人打算让大学生担任家教或秘书工作,只有25%的人想让大学生从事家务劳动 D:调查中有62%的人表示只愿意付给大学生保姆800元到1000元左右的月薪

大学生保姆已不再是新鲜事。一项调查显示,63%的被调查者赞成大学生当保姆,但是,在到自己家里是否会请大学生保姆时,却有近60%的人表示“不会”。
以下哪项陈述如果为真,能够合理解释上述看似矛盾的现象( )

A:在选择“会请大学生当保姆”的人中,有75%的人打算让大学生担任家教或秘书工作,只有25%的人想让大学生从事家务劳动 B:调查中有62%的人表示只愿意付给大学生保姆800元到1000元左右的月薪 C:赞成大学生当保姆的人中,有69%的人认为做家政工作对大学生自身有益,只有31%的人认为大学生保姆能提供更好的家政服务 D:在不赞成大学生当保姆的人中,有40%的人认为,学生实践应该选择与自己专业相关的领域

甲与乙系高中同学,毕业后一起到南方某城市打工,但发现南方钱并不好挣。某日,甲乙两人商量到某别墅区有钱人家里盗窃。然后两人就到该市郊区的别墅区,甲在门口望风。乙进门寻找财物,但发现保姆在里间做家务,此时,保姆将该房间在里面锁上。乙大怒,用匕首将该房间撬开,朝保姆连刺几刀,致使保姆倒在血泊中。乙担心保姆活过来,就朝保姆又刺了几刀,然后,拿了两瓶法国名酒,顺手拿出保姆的钱包和主人放在抽屉的手机、现金、银行存折和身份证件。在出门前,又起坏心,扯下保姆的裤子,将其奸淫。出门后发现甲已经逃跑,原来甲见到有人上楼,以为主人回来,将巡逻的保安打伤(轻伤)落荒而逃。后来,保安醒来后发现案情,连忙报案,并且将保姆送到医院,保姆在医院经抢救奇迹般地活过来了。后来,乙找到了甲,责骂其胆子小,但没有告诉作案的具体情形。乙命令甲拿着存折到银行取了钱(2万元人民币)。不久,甲与乙被抓获。

1.关于甲与乙的行为   (1)甲与乙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甲与乙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在该共同犯罪故意的支配下二人按照分工实施盗窃活动。甲实施了望风的行为,财物到手后甲又到银行取钱,而乙则是制服被害人的__,并且拿走了财物。   (2)甲与乙各自成立抢劫罪的犯罪既遂。甲乙实施共同犯罪,抢劫到了财物,因此,成立犯罪的既遂。   2.关于甲的行为   (1)虽然甲在望风时逃跑,但是,已经实施了望风行为,该行为属于盗窃罪共同犯罪的行为,应该成立犯罪。但甲在见到保安时为了防止被抓而实施了暴力行为,因此,转化为抢劫罪。而且,最后取得了财物,所以,成立犯罪的既遂,而不是犯罪的未遂。   (2)甲在门外望风,本意是为了盗窃,没有人户,因此,其转化的抢劫罪并不具有“入户”的情节,不成立人户抢劫的情节加重犯。   (3)甲后来拿存折和证件取钱的行为,属于抢劫罪的后续行为,实现了抢劫罪侵犯财产的内容,不成立单独的犯罪。   3.关于乙的行为   (1)乙在盗窃过程中发现被害人,为了获得财物,以故意杀人意图,对保姆实施杀人行为,并不成立故意杀人罪,而是成立抢劫罪,并且是致人死亡的抢劫罪结果加重犯;   (2)乙虽然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但是被害人并没有死亡,因此,就故意杀人来说成立故意杀人的犯罪未遂。所以,乙抢劫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成立犯罪未遂。   (3)乙以为保姆死亡进行奸淫的行为,成立侮辱尸体罪的犯罪未遂。这里有乙本人的认识错误,即将活人误认为是尸体,实施奸淫行为,应该认定为侮辱尸体罪,但被害人没有死亡,所以成立犯罪未遂。   4.甲与乙并不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老高立下遗嘱, 房子由儿子继承, 但希 望照顾他多年、无子女无房产的保姆继续居住,可以 怎么做?

下列对《大堰河——我的保姆》的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大堰河,我的保姆——用“大堰河”称呼保姆,表达对保姆博大无私之爱的赞美。 B:今天我看到雪使我想起了你——雪是洁白的,因雪而想起大堰河,暗示了大堰河高洁的品质。 C:我是这般忸怩不安!因为我/我做了生我的父母家里的新客了——回到父母家里,却说是“做了新客”,说明作者对地主家庭的厌弃,对大堰河的热爱。 D:大堰河,在她的梦没有做醒的时候已死了——强调大堰河死得突然,抒发了深深的遗憾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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