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于6月5日要求乙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但是乙公司迟迟没有回应。后来由于甲公司货源落空,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发生纠纷。乙公司于2009年9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交付货物,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于2009年12月1日作出判决:合同有效,甲公司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应该向乙公司交付货物,并赔偿50万元损失。甲公司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称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上存在错误,要求确认合同无效。二审法院受理了上诉,经过审理,认为合同有效,上诉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被上诉人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对于合同的违约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故依法改判为各自承担自己的经济损失。

如果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乙公司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裁定驳回起诉。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查发现一审法院的裁定有误。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二审法院正确的做法是:( )

A:撤销原裁定,发回重审 B:撤销原裁定,指令一审法院进行审理 C:撤销原裁定,指令一审法院立案受理 D:撤销原裁定,直接予以受理

2012年4月,中国甲公司同美国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履行出现争议,则双方应当将争议提交瑞士仲裁机构仲裁解决。甲公司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遂于2012年10月10日向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于2012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某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并未就管辖权问题提出异议,并且于2012年11月20日向人民法院提交了书面答辩状。2013年2月1日,该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乙公司败诉,并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100万美元。同年2月5日,一审判决书分别送达双方当事人。3月7日乙公司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瑞士仲裁机构仲裁因而一审人民法院无管辖权为理由,提起上诉。2014年4月1日,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了乙公司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

甲公司和乙公司是否可以约定将合同争议交给瑞士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

A:可以,因为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仲裁机构 B:不可以,因为合同纠纷应当在同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择管辖 C:可以,因为该协议并未违反我国法律中的强制性规定 D:不可以,因为这种约定显然对我国公司不利

2012年4月,中国甲公司同美国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履行出现争议,则双方应当将争议提交瑞士仲裁机构仲裁解决。甲公司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遂于2012年10月10日向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于2012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某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并未就管辖权问题提出异议,并且于2012年11月20日向人民法院提交了书面答辩状。2013年2月1日,该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乙公司败诉,并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100万美元。同年2月5日,一审判决书分别送达双方当事人。3月7日乙公司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瑞士仲裁机构仲裁因而一审人民法院无管辖权为理由,提起上诉。2014年4月1日,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了乙公司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

若乙公司以一审法院严重超过6个月审限为由,提起上诉,则:( )

A:该上诉理由可被支持,因为严重超过审限是程序不公的表现之一 B:该上诉理由可被支持,因为二审法院有对一审法院的监督权 C:该上诉理由不能被支持,因为一审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延长审限 D:该上诉理由不能被支持,因为涉外案件不受《民事诉讼法》关于审限的限制

甲乙双方因合同纠纷达成仲裁协议交A仲裁委员会仲裁,在仲裁规则规定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也未选定仲裁员;对于是否开庭,是否公开审理也未达成协议。仲裁庭对裁决也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仲裁员丙与首席仲裁员和仲裁员丁的意见不同,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

A:丙必须在仲裁书上签名,只有这样,仲裁书才得以生效 B:丙可以不在仲裁书上签名,仲裁书依然生效 C:丙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仲裁委员会对裁决书的裁决进行审查 D:丙要求仲裁庭在仲裁书中补充说明自己对案件的裁决意见

甲,乙双方当事人签订服装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凡因本合同所发生之一切纠纷,均提交某市仲裁委仲裁。后双方因纠纷将合同终止,甲方据该仲裁协议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乙方则向仲裁委提出异议,认为该仲裁协议已失效。同时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合同仲裁条款无效。请回答下列问题。

该仲裁协议的效力:( )

A:因合同已经终止,仲裁协议无效 B:假设该市有两个以上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协议不当然无效,只有在当事人之间就仲裁委员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仲裁协议才无效 C:假设该市仅有一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有效 D:假设该市仅有一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有效,因为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终止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甲,乙双方当事人签订服装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凡因本合同所发生之一切纠纷,均提交某市仲裁委仲裁。后双方因纠纷将合同终止,甲方据该仲裁协议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乙方则向仲裁委提出异议,认为该仲裁协议已失效。同时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合同仲裁条款无效。请回答下列问题。

若本案最终以仲裁裁决的作出而结束,甲方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法院受理后,发现仲裁程序违法,遂通知仲裁庭重新进行仲裁,则:( )

A:法院撤销程序应当终结 B:法院撤销程序暂时中止,视仲裁庭的决定而定是否应当恢复撤销程序 C:仲裁庭应当重新进行仲裁 D:仲裁庭拒绝重新进行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并对是否撤销仲裁裁决作出裁定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一般货物),合同履行地为北京,双方约定一旦发生纠纷要将纠纷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尚未履行时,由于国际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甲公司单方面通知乙公司解除该买卖合同,乙公司不同意,于是乙公司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提出仲裁申请后也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4年1月15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不予受理此案,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则于2014年1月20日开庭审理了该案,在裁决作出过程中,仲裁委员会成员发生了争议,有两名仲裁员认为甲公司没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丽首席仲裁员则认为甲公司的要求合理,可以允许其单方解除合同,但应当对乙公司的损失进行赔偿。2014年2月1日,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甲公司于2014年2月2日领取了裁决书,乙公司于2014年2月3日领取了裁决书。要求:根据《仲裁法》及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规定,下列有关仲裁和民事诉讼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 )。

A:仲裁是一裁终局,民事诉讼是两审终审 B:仲裁不实行级别或地域管辖,民事诉讼实行严格的级别和地域管辖制度 C: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提起仲裁,但是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D: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而民事判决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在行政诉讼中,第二审法院审理不服第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上诉案件,如认为一审裁定有错误,()。

A:应当裁定撤销一审裁定 B:应决定撤销一审裁定 C: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当事人对此可以再行上诉 D:应当判决撤销一审裁定

下列关于二审裁判的说法,正确的是()

A: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可以依法改判 B:二审法院对不服原审法院裁定的上诉,一律使用裁定 C: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上诉案件时,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可以直接改判 D: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提出的新证据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的,应在裁定书中认定一审裁判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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