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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工考试
轨道工考试
轨道工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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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轨道工考试
1501、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够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中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人员在安全生
1502、
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人员不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1503、
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
1504、
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不健全造成事故的领导者负领导责任。
1505、
作业环境不安全,未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领导者不负领导责任。
1506、
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不仅强调对安全行为的激励,更要重视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控制;这样,才能使安全管理和教
1507、
利用事故树的最小割集可以选择控制事故的最佳方案。
1508、
事故树的一组最小割集表示一种事故发生的可能途径或事故模式。
1509、
为了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采取增加事故树最小割集数量或减少最小割集中基本事件个数的方法,降低顶上
1510、
现代社会里,随着生产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劳动对工人的心理负荷则越来越轻,从而对人生产操作的安全行为产
1511、
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或超负荷运行或设备有缺陷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领导者不负领导责任。
1512、
建立一个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总要求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并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建立。
1513、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责任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514、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责任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现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515、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责任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1516、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责任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517、
风险是指在未来时间内为取得某种利益可能付出的代价。
1518、
风险度就是系统可能承受的损失。
1519、
安全指标是对某一种职业活动、某一系统运行风险的最低容许限度。
1520、
安全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生产和建设的正常进行。
1521、
术和劳动保护措施要靠有效的安全管理,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1522、
是指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523、
危险源是控制事故隐患的安全措施的失效。
1524、
是解决系统整体优化问题的工程技术
1525、
安全系统工程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致因理论、系统安全分析、系统安全评价和安全措施。
1526、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1527、
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要求企业实现安全生产自我约束、自负责任。
1528、
管理是企业经营决策的基础和前提。
1529、
里希因果连锁论认为事故的发生是一连串事件同时发生的结果。
1530、
验收评价是在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之前进行的。
1531、
全现状评价是针对系统、工程的安全现状进行的安全评价。
1532、
安全目标管理实施的程序有:安全目标的制定、安全目标的实施和成果的考核评价。
1533、
目标管理时,确定安全目标值的主要依据是:企业自身的安全状况、上级要求达到的目标数值、历年特别是近期各
1534、
点指尘、氮噪声等物理化学有害因素严重、容易产生职业病和恶性中毒的场所。
1535、
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导致肺组织纤维化,最终导致尘肺病。
1536、
连续爆炸是煤生爆炸的特征,与有无积尘没有关系。
1537、
煤尘爆炸事故中受害者大多是由于二氧化碳中毒造成的。
1538、
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层的煤尘有爆炸危险性;该矿井就应定为有煤尘爆炸危险性的矿井。
1539、
对于瓦斯涌出量大的煤层或采空区,在采用通风方法处理瓦斯不合理时,应采取瓦斯抽放措施。
1540、
采煤工作面大面积落煤也会造成大量的瓦斯涌出。
1541、
地面大气压的变化不会影响井下瓦斯的涌出。
1542、
对于自燃倾向性比较严重的煤层不宜采用移动泵站排放瓦斯。
1543、
板与煤层的接触面光滑程度和煤与瓦斯突出没有关系。
1544、
开采保护层之前,一般应首先选择无突出危险的煤层作为保护层。
1545、
地质构造应力集中是突出的必要条件。
1546、
深度增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增加。
1547、
煤与瓦斯突出分布不受地质构造限制。
1548、
专用排瓦斯巷内的支护形式没有限制。
1549、
临时抽放瓦斯泵站应安设在抽放瓦斯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中。
1550、
高瓦斯矿井、有高瓦斯区的低瓦斯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1551、
停工区瓦斯浓度达到3%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1552、
一般情况下,保护层的采空区内可以随意留煤柱。
1553、
有计划停风时,局部通风机停风前,必须先撤出工作面的人员并切断工作面的供电。
1554、
瓦斯涌出量的变化与工作面采煤工艺无关。
1555、
每年必须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出鉴定工作。
1556、
煤层瓦斯含量越大,瓦斯压力走越高,透气性越好,瓦斯涌出量就越高。
1557、
瓦斯是无色所体,但人可以通过嗅觉器官感知瓦斯的存在。
1558、
邻近煤层瓦斯涌出开始于工作面开采一定距离,老顶初次来压之前。
1559、
落煤放散的瓦斯量虽然较少,但在一些特殊地点也会形成瓦斯积聚。
1560、
矿井瓦斯涌出量通常用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两个参数来表示。
1561、
多煤层开采时,相邻煤层越多,含有的瓦斯量越大;距离开采层越近,则矿井的瓦斯涌出量越大。
1562、
无瓦斯涌出的架线电机车巷道中的最低风速不得低于0.50m/s。
1563、
掘进巷道贯通前,除综合机械化掘进以外的其他巷道在相距1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
1564、
煤矿企业应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6年修订1次。
1565、
不必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
1566、
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每个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即可。
1567、
进风井口已布置在粉尘、有害和高温气体能侵入的地点的,不必再制定安全措施。
1568、
和采区可以串联通风。
1569、
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不必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1570、
采区进、回风巷可以不贯穿整个采区,可以一段为进风巷、另一段为回风巷。
1571、
有瓦斯喷出或有煤(岩)与瓦斯(M氧化碳)突出危险的煤层时,两个工作面之间可以串联通风。
1572、
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可以采用下行通风。
1573、
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可以不安装防爆门。
1574、
每半年应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
1575、
可以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安设辅助通风机。
1576、
煤巷、半烘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掘进巷道采用混合式通风,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577、
瓦斯喷出区域和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的掘进通风方式可以不采用压入式。
1578、
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可采用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
1579、
瓦斯喷出区域、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可采用装有选择
1580、
离心式通风机在启动时应将风硐中的闸门全闭,待其达到正常工作转速后,布将闸门逐渐打开。
1581、
当离心式通风机供风量超过矿井所需风量过大时,利用风硐中的闸门加阻来减少工作风量,可节省电能。
1582、
通风机的运转效率不应低于60%。
1583、
通风机的实际工作风压不得超过最高风压的90%。
1584、
自然风压总是帮助主要通风机工作。
1585、
掘进通风方法分为利用矿井总风压通风和使用局部通风设备通风两大类。
1586、
串联风路的总风量等于各条分支的风量。
1587、
串联风路的总阻力等于各条分支的通风阻力之和。
1588、
串联风路的总风阻等于各条分支的风阻之和。
1589、
并联风路的总风量等于各条分支的风量之和。
1590、
并联风路的总通风阻力等于各条分支的通风阻力。
1591、
未经过作业地点,而通过通风构筑物的裂隙、煤柱裂隙、采空区或地表塌陷区等直接渗透到回风道或地面的风流统
1592、
外部漏风是指地表与井巷之间的漏风。
1593、
矿井有效风量是指通过井下各独立通风的用风地点的实际风量的总和。
1594、
通风系统发生变化,必须重新核定矿井通风能力,具备资质的核定单位接受委托后,应在30日内完成核定。
1595、
矿井瓦斯等级发生变化或瓦斯赋存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必须重新核定矿井通风能力。具备资质的核定单位接受委托
1596、
实施改落扩建、技术改造并经“三同时”验收合格,必须重新核定矿井通风能力,具备资质的核定单位接受委托后
1597、
矿井有效风量率是矿井有效风量与各台主要通风机风量总和的百分比。
1598、
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为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599、
没有按正现设计形成通风系统为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600、
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为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601、
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为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602、
煤矿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1603、
用温度计直接测得的空气温度称为干球温度。
1604、
生产和在建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灭火措施。
1605、
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1606、
对现有生产矿井,用可燃性材料建筑的井架和井口房,必须制定防火措施。
1607、
矿井消防用水同生产、生活用水不得共用一个水池。
1608、
井筒、平硐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
1609、
在井下和井口房,可以采用可燃性材料搭建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1610、
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
1611、
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1612、
井下使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由电工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
1613、
在含有1kg干空气的湿空气中水蒸气的质量称为湿空气的含湿量。
1614、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煤柱和顶煤。
1615、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
1616、
采用均压技术防灭火时,必须由专人定期观测与分析采空区和火区的漏风屡、漏风方向、空气温度、防火墙内外空
1617、
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采用全部充填采煤法时,不得采用可燃物作充填材料,采空区和三角点必须充填。
1618、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60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1619、
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1620、
矿凋度室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1621、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1622、
井下发生火灾时,在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他有害气体和风向、风
1623、
封闭火区灭火时,应尽量扩大封闭范围,并必须指定指定专人检查瓦斯、氧气、一氧化碳、煤尘以及其他有害气体
1624、
永久性防火墙的管理,应不定期测定和分析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空气温度。
1625、
火区内的空气温度下降到30℃以下,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空气温度相同,即可认为火区已经熄灭。
1626、
火区内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到5%以下,即可认为火区已经熄灭。
1627、
导致矿井发生火灾的3个因素为:热源、可然物和空气。
1628、
煤炭只有处于破碎状态、、通风供氧、易于蓄热的环境中才能产生自燃现象。
1629、
防火对通风的要求是:风流稳定、漏风量少和通风网络中有关区段易于隔绝。
1630、
井下可以使用灯泡取暧和使用电炉。
1631、
在灌浆区下部进行采掘前,必须探明灌浆区内的浆水积存情况。发现积存浆水,必须在采掘之前放出,在未放出前
1632、
对采区的开采线、停采线和上、下煤柱线内的采采空区,应加强防火灌浆。
1633、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二百四十八条规定,认定火区火已熄灭,必须满足4项指标,且4项指标持续稳定的时间在
1634、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采煤工作面可以采用前进式或后退式开采,并根据采取防火措施后的煤层自然发火
1635、
火区内空气中不含有乙烯、乙炔,一氧化碳浓度在封闭期间内逐渐下降,并稳定存0.001%以下,即可认为火
1636、
火区的出水温度低于25℃,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出水温度相同,即可认为火区已经熄灭。
1637、
启封火区时,应逐段恢复通风,同时测定回风流中有无一氧化碳。
1638、
启封火区时,发现复燃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向火区送风,并重新封闭火区。
1639、
启封火区和恢复火区初期通风等工作,必须由矿通风科负责进行,火区回风风流所经过巷道中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1640、
在启封火区工作完毕后2天内,每班必须由矿山救护队检查通风工作,并测定水温、空气温度和空气成分。只有在
1641、
不得将矸石山或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2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
1642、
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
1643、
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行和人员通行,并应定期继修;
1644、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必须对采空区、突出和冒落孔洞等空隙采取措施防止自燃。
1645、
采用凝胶防灭火时,压注的凝胶必须充填满全部空间,且其外表面应予喷浆封闭。
1646、
采用均压技术防灭火时;改变矿井通风方式、主要通风机工况以及井下通风系统时,对均压地点的均压状况不必进
1647、
采用均压技术防灭火时,不需检查均压区域内的巷道中风流流动状态,但应有防止瓦斯积聚的安全措施。
1648、
采用氮气防灭火时,注入的氮气浓度应小于97%。
1649、
采用氮气防灭火时,至少有1套专用的氮气输送管路系统及其附属安全设施。
1650、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必要时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1651、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
1652、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可以先安排其上岗,然后在适当的时候
1653、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1654、
职业病防治法中所称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
1655、
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应当出示其监督执法证件。
1656、
煤尘爆炸事故的受害者中的大多数是由于二氧化碳中毒造成的。
1657、
抽放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采空区瓦斯时,必须经常检查一氧化碳浓度和气体温度等有关参数的变化,发现有自然
1658、
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可不检查。
1659、
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陋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30℃;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须
1660、
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1661、
除水采矿井和水采区外,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没有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产。
1662、
炮采工作面应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洒水。
1663、
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以及地面筛分厂、破碎车间、带式输送机走廊、转载点
1664、
矿井每年应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665、
煤矿应当建立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及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
1666、
煤矿企业已经按规定配发给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是否佩带使用由自己决定。
1667、
煤矿企业作业场所的总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1次,地面及露天煤矿每月测定二次。
1668、
煤矿企业对协查出的职业病患者,必须按国家规定及时给以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并做好健康监护及职
1669、
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依法申报,接受监督。
1670、
作业场所悬浮粉尘中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越高,对作业人员的人体危害越大。
1671、
某矿三采区1122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后,立即从中央变电所切断该采区的电源。
1672、
煤矿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就是《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1673、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必须有井上下对照图。
1674、
富燃料燃烧是下风侧氧气的浓度近似为零。
1675、
低浓度瓦斯爆炸,应尽快恢复灾区通风。
1676、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是在认真辨识并评估本矿危险源的基础上,总结本矿或矿区防灾抗灾经验的前提下编
1677、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应该含有通风系统图、反风试验报告以及反风时保证反风设施完好的检查报告。
1678、
地面矸石山的爆炸与其排放的几何体积有关。
1679、
采区进风巷发生火灾时,可采取积极方法直接灭火,风流短路,把烟气引入专用回风巷。
1680、
当有人坠入采区煤仓时,必须用放煤的办法把遇险人从放煤口放出来。
1681、
当采面发生煤壁片邦埋住人员时,不要停止工作面运输机,直到把遇险人员拉到安全地点为止。
1682、
发生高浓度瓦斯爆炸时,应该加大通风量,把瓦斯浓度降低到爆炸限以下。
1683、
在已经掘进700m岩巷的300m处发生了火灾,烧断了风筒,经过2h后,火被救护队员熄灭,可以断定在迎
1684、
当进风井筒或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可停主要通风机并打开井口防爆门(盖)。
1685、
在使用减小风量的方法控制火势时,瓦斯浓度上升接近2%,就应立即停止使用此方法,恢复正常通风,甚至增加
1686、
灭火时,如果瓦斯达到2%并且仍继续增加,救护队指挥员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1687、
扑灭上、下山巷道火灾时,必须采取防上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的措施。
1688、
突出事故发生后,切断灾区和受影响区的电源,但必须在近距离断电,防止产生电火花引起爆炸。
1689、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未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擅自施工的,由煤矿安
1690、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和条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的,由煤矿安
1691、
煤矿拒绝、阻碍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人员现场检查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
1692、
矿山企业井下采掘作业,接近与地表水体相通的地质破碎带或者接近连通承压层的未封孔,未采取探水前进的,(
1693、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同一个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得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1694、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违法行为自发生之日起()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得再给予行政处罚。
1695、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行政处罚。
1696、
煤矿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时,()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1697、
监察机关在实施监察工作中,()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
1698、
监察机关在实施监察工作中,()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1699、
监察机关在实施监察工作中,()责令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停止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
1700、
对于监察机关作出的监察决定,有关部门和人员()。
1701、
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行为的举报,()应当受理。
1702、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必须将案件移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703、
法律责任通常表现为违法者要受到相应的()。
1704、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1705、
凡是实施了()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06、
行政处罚必须遵守处罚()。
1707、
处罚法定原则要求只在存在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并且()对该行为应予处罚时,才能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1708、
行政处罚必须遵守处罚法定原则和处罚相当原则。处罚法定原则要求只在存在违反()的行为并且法律明确规定对
1709、
法律责任以()为必然后果
1710、
任何法律责任最终都表现为一定的制裁,通过制裁迫使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同时达到教育和威慑其他人的目
1711、
根据《刑法》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的,处五
1712、
在法律分类中,()主要包括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1713、
私法责任就是指()。
1714、
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行为人承担的()主要是一种公法责任,即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1715、
法律规定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损害行政法保护的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国家、社会公益所
1716、
行政法律关系()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行政管理相对人。
1717、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1718、
在行政处罚时,()对违法者的处罚,有利于提高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权威性,进而真正实现从源头和根本上消除
1719、
在追究法律责任时,()是特定的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法惩戒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不够给予刑事处罚的
1720、
在追究法律责任时,()是特定的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法惩戒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不够给予刑事处罚的
1721、
在追究法律责任时,()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依据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等对其所属人员违规、违纪行
1722、
在法律责任中,()是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违法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是法律责任中最严
1723、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向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颁发了安全生
1724、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发现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生产活动,不依法处理,是一
1725、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政处罚。
1726、
__罪的主体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
1727、
玩忽职守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一种()。
1728、
矿井防尘系统中,地面水池不得小于()m3,并有备用水池。
1729、
不属于轨道铺设必须做到的是()。
1730、
不属于作业中的禁止行为的是()。
1731、
属于作业中的禁止行为的是()。
1732、
不属于道岔铺设时,必须做到的是()。
1733、
轨道工交接班时,必须做到的是()。
1734、
不属于轨道工接班前必须做的是()。
1735、
不属于轨道维修时,要做的是()。
1736、
不属于作业中的危险源的是()。
1737、
放垫板时,要撬起钢轨将垫板插入使垫板底面与枕木贴紧、肩棱与轨底里面贴紧、轨底与垫板上面紧密贴实。
1738、
作业前,应检查现场是否安全、工具是否完好,就可以顺利展开工作。
1739、
使用液压弯轨器时,可以站在框架或液压顶力方向前方。
1740、
轨道工作业中,弯道内轨反超高。
1741、
轨道工接班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向矿领导汇报。
1742、
在绞车道施工时,必须与把钩工、绞车司机联系好,施工不结束,不可以迅速提升作业,以缓慢提升。
1743、
架线轨道与不会电轨道之间可以没有轨道绝缘夹板。
1744、
轨道工作业结束时,应认真清理现场,严禁任何物品阻碍车辆的正常运行。
1745、
斜巷运输时,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安设的挡车栏有什么作用?
1746、
如何操作斜巷下车场及各甩道口的常闭挡车栏?
1747、
对斜巷提升运输信号系统有什么要求?
1748、
斜巷提运时,把钩工每次挂钩完毕,发出提升信号前应进行的工作?
1749、
斜井运送物料时,把钩工需要做哪些安全检查?
1750、
人力推车时,为什么1次只准推一辆车?
1751、
推车过风门时,应该怎么做?
1752、
推车过风门时,应该怎么做?
1753、
《煤矿安全规程》对轨道道床及轨枕如何规定的?
1754、
信号把钩工的“三准”指哪三准?
1755、
在平巷装卸车时,必须首先做的工作?
1756、
斜巷信号把钩工必须做到“六不挂”指的是什么?
1757、
斜巷串车提升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有什么规定?
1758、
斜巷内发生车辆事故时信号把钩工如何安全操作?
1759、
信号工收到的信号不明确时,应该怎么办?
1760、
重物起吊时,人员不应站在什么位置?
1761、
有接头的钢丝绳可以在哪些地方使用?
1762、
入井人员要做到什么?
1763、
平巷人车跟车工运行前应做哪些检查?
1764、
什么是斜巷跑车防护装置?
1765、
什么是钢轨内倾度?
1766、
怎样判断曲线轨道外轨超高过大或过小?
1767、
什么是轨道方向?
1768、
道岔警冲标的作用是什么?
1769、
列车占线停留应符合什么规定?
1770、
怎样保证列车制动距离符合规程规定?
1771、
影响电机车粘着系数的因素有哪些?
1772、
什么是绞车放飞车?
1773、
轨道的蛇形运动?
1774、
道岔警冲标的位置设置原则。
1775、
轨道三角坑
1776、
机车撒沙装置失效的危害是什么?
1777、
机车撒沙装置失效的危害是什么?
1778、
造成机车撒沙装置失效的原因有哪些?
1779、
乘车人员身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2车箱之间搭乘。乘车时,严禁()乘坐
1780、
大巷内携带、运送长物料应靠人行道行走,不得肩扛,()在架空线下行走。
1781、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严禁用()灭火。
1782、
使用中的人车,每天至少做一次()。
1783、
倾斜井巷信号把钩工必须站在轨道外侧进行摘挂钩,距外侧轨道()mm左右。
1784、
运输大巷用人车运送人员时,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m/s。
1785、
牵引电动机的激磁绕组局部短路会造成()。
1786、
绞车司机必须做到“六不开”即: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不合格不开、安全设施及信号设施不齐全不开、()不
1787、
长度超过()的主要运输平巷,上下班时应采用机械运送人员。
1788、
斜巷运输时,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安设的挡车栏有什么作用?
1789、
如何操作斜巷下车场及各甩道口的常闭挡车栏?
1790、
对斜巷提升运输信号系统有什么要求?
1791、
斜巷提运时,把钩工每次挂钩完毕,发出提升信号前应进行的工作?
1792、
斜井运送物料时,把钩工需要做哪些安全检查?
1793、
钢轨接头位于轨枕之上,由一根或两根轨枕承垫,这种接头方式称为()
1794、
当窄轨铁路道岔与轨道线路轨型不相同时,其连接处过渡轨长度不小于(),要杜绝非标准道岔的使用。
1795、
600mm、900mm窄轨铁路的曲线段轨距,外轨超高值最大限度分别不得超过()和70mm。
1796、
绞车出绳方向与牵引方向不一致时,必须使用导向轮。导向轮直径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倍,导向不得超过两次
1797、
倾角大于()的倾斜井巷和主要上下山铺设的轨道,应考虑防滑措施。
1798、
司控道岔应该在道岔的尖轨与基本轨密贴间隙超过()时发出故障信号。
1799、
使用大头镐进行捣固时,工作人员的前脚应站在(),脚尖不准伸出轨枕边缘,后脚站在两根轨枕中间,并不准伸
1800、
直线地段起道时,应将液压起道器放在钢轨内侧;曲线段外股起道时,应将液压起道器放在钢轨()。
1801、
轨道尺测量用的固定卡头和滑动卡头长度必须()。
1802、
轨道工应掌握轨道绝缘的检查及维修情况,每月必须检查(),并做好记录;做到管套、绝缘板、绝缘轨头数量齐
1803、
测得一处曲线轨道2米弦正矢值为125mm时,则该处曲线半径为()米。
1804、
窄轨运输线路的曲线半径设置,主要与()有关,已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1805、
运输大巷窄轨铁路运输,在各车场停车时,车辆必须停在道岔(),停放的车辆不得影响行车和行人安全。
1806、
铺轨及维修轨道线路作业时,捣固道床或卧底(拉底),前后二人工作间隔距离不得少于()米。
1807、
轨道运输斜巷()在斜巷中设置风门。
1808、
电机车正常运行时,牵引电动机处于电动运行状态;电气制动时处于()状态。
1809、
倾斜井巷信号把钩工摘挂钩完毕需要越过串车时,必须从车辆()越过。
1810、
过滤式自救器带上后,当空气中CO浓度大于等于()%时吸气会出现干热的感觉。
1811、
蓄电池机车电源箱的碱性电池的额定电压为1.25V,其放电终止电压是()。
1812、
使用中的人车,试验周期规定,每()年进行一次空载全速脱钩试验。
1813、
在倾斜井巷中,升降物料的绞车使用的钢丝绳的直径为21.5mm,当使用带接头的钢丝绳时其接头插接长度为
1814、
轨距是两钢轨外侧的距离。
1815、
煤矿窄轨铁路按轨距可分900豪米,762毫米,600毫米。
1816、
轨道中心线不超过设计的±50毫米。
1817、
打道钉开始栽钉时,钉尖要紧靠钢轨底边。
1818、
煤矿三程是指《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1819、
轨道纵向的不平顺,出现坑洼或凸起现象称为轨面前后高低。
1820、
钢轨中心线与轨枕面不垂直,以一定的内倾度铺在轨枕上,此内倾角就叫轨底坡。
1821、
直线线路的中心线与侧线线路的中心线的交点称为道岔中心。
1822、
在双轨运输巷道中(包括弯道),两条轨道中心线之间距离必须使两列对开列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1823、
轨距是指轨道线路上两股钢轨头部内侧与轨道中心线的垂直距离。
1824、
钉道打锤不正,扫打,用撬棍扭打时八害道钉产生的原因。
1825、
辅设轨道时,轨枕应与轨道中心线垂直,使宽面树心朝下。
1826、
轨距过大会增加轮缘于钢轨的磨损,过小会使列车左右摆动。
1827、
巷道坡度大于千分之七时,严禁人力推车。
1828、
窄轨轨道尖轨开程应为100-120毫米。
1829、
拨道是将线路平面位置不直顺拨成正、直、圆、顺。
1830、
钢轨头部两侧呈圆弧形,同时轮缘也有一定的曲线,轮缘与钢轨接触点在轨顶面以下13毫米处,所以窄轨轨道在
1831、
道钉失去作用是造成轨距不合格的原因。
1832、
钉道钉时,先钉内轨,再根据轨距钉外轨。
1833、
在运输大巷中施工,凡不利于安全行车的要设专人警戒,监视来往车辆。
1834、
道渣材质和粒度符合标准,道渣厚度井下不大于100mm。
1835、
窄轨线路轨枕间距符合设计要求,其误差为±50mm。
1836、
道岔水平偏差不大于2mm。
1837、
道岔心轨和护轨工作边间距600mm轨距时为872mm。
1838、
道岔尖轨损伤长度不大于100mm。
1839、
尖轨尖端与基本轨密贴,其间隙不大于5mm。
1840、
窄轨线路的轨底坡为1/40。
1841、
轨道中心线线偏差不超过设计的±100mm。
1842、
我矿井下窄轨线路的标准轨距为762mm。
1843、
直线段两钢轨应水平,其偏差不大于5mm。
1844、
窄轨道岔尖轨开程是80-120mm。
1845、
鱼尾板中间裂纹大于15mm时应更换。
1846、
钢轨接链处的电阻值不应超过同型钢轨4米长的电阻值。
1847、
人力推车,在平巷同方向推车时,两车的间距不得小于10米。
1848、
用铁锯断钢轨时,锯到底厚约5mm,可用大锤将钢轨到击断。
1849、
道岔轨缝尖轨根部不大于8mm。
1850、
道钉的浮离度用钢板尺进行测量。
1851、
轨底与轨枕间隙大于2mm为吊板。
1852、
道岔轨距的测量:尖轨前端量一处,尖轨根部量两处,曲连接轨中部量一处,道岔后量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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