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是信达期货公司的首席风险官,任期截止到2010年12月,在职期间经常擅离职守,并且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牟取私利,期货公司的董事会决定免除吴某的首席风险官职务。
董事会免除吴某的职务,下列事项中,必须做的有( )。
A:提前通知本人 B:将免职理由书面报告给公司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 C:将吴某履行职务情况书面报告给公司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 D:将替代人选名单书面报告给公司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
聘任制的优点包括( )。
A:破除行政领导职务终身制 B:有利于人才交流 C:适用于各级政府组成人员的产生 D:适用于专业技术职务和基层行政职务的产生
聘任制的优点是( )。
A:破除行政领导职务终身制 B:有利于人才交流 C:适用于各级政府组成人员的产生 D:适用于专业技术职务和基层行政职务的产生
聘任制的优点是( )。
A:破除行政领导职务终身制 B:有利于人才交流 C:适用于各级政府组成人员的产生 D:适用于专业技术职务和基层行政职务的产生
聘任制的优点是( )。
A:破除了行政领导职务终身制 B:有利于人才交流 C:适用于各级政府组成人员的产生 D:适用于专业技术职务和基层行政职务的产生
聘任制的优点是()。
A:破除领导职务终身制 B:有利于人才交流 C:适用于基层行政职务的产生 D:适用于专业技术职务的产生 E:实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