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北有黎丘部,有奇鬼焉,喜效人之子侄昆弟之状,邑丈人有之市而醉归者。黎丘之鬼效其子之状,扶而道苦之。丈人归,酒醒,而诮其子曰:“吾为汝父也,岂谓不慈哉?我醉,汝道苦我,何故?”其子泣而触地曰:“孽矣!无此事也。昔也往责於东邑,人可问也。”其父信之,曰:“嘻!是必夫奇鬼也!我固尝闻之矣。”明日端复饮於市,欲遇而刺杀之。明旦之市而醉,其真子恐其父之不能反也,遂逝迎之。丈人望其真子,拔剑而刺之。丈人智惑於似其子者,而杀于真子。夫惑於似士者而失於真士,此黎丘丈人之智也。
《唐律疏议·户婚律》规定:“伉俪之道,义期同穴,一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妻无七出及义绝之状,不合出之。”七出者,依令:“一无子,二淫佚,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三不去者,谓一经持舅姑之丧,二娶时贱后贵,三有所受无所归。而出之者,杖一百。并追还合。……若感情不相安谐,谓彼此情不相得,两愿离者,不坐。”这是唐律中的什么制度并作简要分析。
分析题:《唐律疏议·户婚律》规定:“伉俪之道,义期同穴,一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妻无七出及义绝之状,不合出之。”七出者,依令:“一无子,二淫佚,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三不去者,谓一经持舅姑之丧,二娶时贱后贵,三有所受无所归。而出之者,杖一百。并追还合。……若感情不相安谐,谓彼此情不相得,两愿离者,不坐。”这是唐律中的什么制度并作简要分析。
(2017年·长春三模)《九章算术》是我国第一部数学专著,下有源自其中的一个问题:“今有金箠(chuí),长五尺,斩本一尺,重四斤,斩末一尺,重二斤.问金箠重几何?”其意思为:“今有金杖(粗细均匀变化)长5尺,截得本端1尺,重4斤,截得末端1尺,重2斤.问金杖重多少?”则答案是 .
解:由题意可知等差数列中a1=4,a5=2,
则S5=[96a375b75ee2206a.png],
∴金杖重15斤.
故答案为:15斤.
用斜线 ( / )给下面短文断句。
周 主 下 令 索 曲 杖 吏 求 之 数 日 不 能 得 周 主 私 使 人 求 之 不 移 日 而 得 之 乃 谓 吏 曰 吾 知 吏 不 事 事 也 曲 杖 甚 易 也 而 吏 不 能 得 我 令 人 求 之 不 移 日 而 得 之 岂 可 谓 忠 哉 吏 乃 皆 悚 惧 其 所 以 君 为 神 明。
《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第三十》
周主下令索曲杖/ 吏求之数日不能得/ 周主私使人求之/ 不移日而得之/ 乃谓吏曰/吾知吏不事事也/ 曲杖甚易也/ 而吏不能得/ 我令人求之/ 不移日而得之/ 岂可谓忠哉/ 吏乃皆悚惧其所/ 以君为神明。
解析:
错断、漏断两处扣1分,扣完为止。
译文:
东周君下令寻找弯曲的手杖,官吏找了几天没能找到。东周君私下派人再找,不到一天就找到了。(东周君)就对官吏说:“我就知道你们不干事情。弯曲的手杖很容易找,但你们却没能找到;我派人寻找,不到一天就找到了。(你们)怎么能算忠诚啊!”官吏们于是都惶恐小心地对待职守,认为东周君神明。
王充①
凡天地之间,有鬼,非人死精神为之也,皆人思念存想之所致也。致之何由?由于疾病。人病则忧惧,忧惧见鬼出。凡人不病则不畏惧。故得病寝衽②,畏惧鬼至。畏惧则存想,存想则目虚见。
何以效之?传③曰:“伯乐学相马,顾玩所见,无非马者。宋之庖丁学解牛,三年不见生牛,所见皆死牛也。”二者用精至矣!思念存想,自见异物也。人病见鬼,犹伯乐之见马,庖丁之见牛也。伯乐、庖丁所见非马与牛,则亦知夫病者所见非鬼也。
病者困剧,身体痛,则谓鬼持箠杖殴击之,若见鬼把椎锁绳,立守其旁。病痛恐惧,妄见之也。初疾畏惊,见鬼之来;疾困恐死,见鬼之怒;身自疾痛,见鬼之击:皆存想虚致,未必有其实也。
夫精念存想,或泄于目,或泄于口,或泄于耳。泄于目,目见其形;泄于耳,耳闻其声;泄于口,口言其事。昼日则鬼见,暮卧则梦闻。独卧空室之中,若有所畏惧,则梦见夫人据案其身哭矣。觉见卧闻,俱用精神;畏惧存想,同一实也。(节选自《论衡·订鬼篇》)
[注] ①王充(27—约97),字仲任,会稽上虞人(今属浙江),东汉唯物主义思想家和无神论者。
②寝衽:卧床不起。衽,音rèn,卧席。
③传:这里指《吕览》。原文是:“伯乐学相马,所见无非马者,诚乎马也。宋之庖丁好解牛,所见无非牛者,三年而不见生牛,用刀十九年,刃若新(磨)研,顺其理,诚乎牛也。”
1、上文提到的“传”即《吕览》,也被称为《 》。
2、“庖丁解牛”这个典故本身要说明的道理是 。文中举“伯乐相马”和“庖丁解牛”这两个例子的目的是 。
3、从上文内容看,标题“订鬼”的意思是( )。
A.对“鬼”加以研究
B.就“鬼”进行讨论
C.修正人们关于“鬼”的认识
D.给“什么是鬼”下一个定义
4、在作者看来,“鬼”是如何产生的?请你用自己的话简要说明。
1、《吕氏春秋》
2、一切事物都有它的客观规律,只要反复实践,不断积累经验,就能认识和掌握事物的规律,做到“游刃有余”。(阐明了庄子的养生之道。庄子认为人类社会充满错综复杂的矛盾,人们只有像庖丁解牛那样避开矛盾,“以无厚入有间”,才能保身、全生、养亲、尽年。)
鬼神都是人“思念存想之所致”,完全是人在畏惧状态下主观想像的产物,而且这种情况以在病中最突出。
3、C
4、说明病人之所以看见鬼是由于用心过度,产生了错觉。伯乐和庖丁两人都是由于专心想着某一个问题而产生了错觉,看见了异乎原物的东西。同理,病人也是产生了错觉,所看见的也不是什么鬼。
解析:
无
[译文]
大凡天地之间,出现鬼,并不是人死后的精神变成的,都是人们思念想象所造成的。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现象的呢?是由于疾病(的折磨)。人生了病就会忧愁害怕,忧愁害怕就好像看见鬼出现了。凡是人无病时就不会怕这怕那。所以得了病躺在床上,就害怕有鬼到来。一害怕就会老是想,想久了就会使得视觉错乱,恍恍惚惚地看见鬼了。
用什么来验证呢?古书上说:“伯乐学习鉴别马的时候,看到的东西,没有不是马的。宋国庖丁练习解剖牛的本领,三年之内没有见过活牛,所看到的全是分解了的死牛。”这两个人都是专心到了极点。由于老是想着某一个问题,自然而然产生了错觉,看见异乎原物的东西了。人病了看见鬼,如同伯乐看见马,庖丁看见牛一样。伯乐和庖丁看到的其实不是真正的马和牛,由此可见病人所看见的也不是什么鬼了。
病人身体困倦极了,身体疼痛,就说是鬼拿了棍棒鞭子殴打他,好像看见鬼拿着锤子、锁链、绳索,站着守在他的身旁。(这是因为)病人身体疼痛,心里害怕,才虚幻地看见这些的啊。刚得病时心里惊慌害怕,(就好像)看见鬼来了;病重一些就怕死,好象看见鬼在发怒;身上因病感到疼痛,(就好像)看见鬼在打:这都是由于想得过多,产生虚幻的感觉造成的,并不是真有那样的事实。
专心想念事物(的结果),有的表现在视觉上,有的表现在说话上,有的表现在听见的声音上。表现在视觉上的,(好像)看见鬼的形状;表现在听觉上,(好像)听到了鬼的声音;表现在嘴上,(就会)说出鬼的事情。(因此)白天会看到鬼的出现,夜里就会在梦中听到鬼的声音。独自睡在空房之中,如果感到有些害怕,就会梦见好像有人按住他的身体哭泣呢!睡醒见到鬼形,躺下听到鬼声,都是由于精神作用引起的;害怕和想象,都出于同样的情况。
用斜线“/”给下面画线的文言文断句。(限6处)(6分)
传记所载曾皙待其子参不慈,至云因锄菜误伤瓜以大杖击之仆地孔子谓参不能如虞舜小杖则受大杖则避以为陷父于不义戒门人曰参来勿内。予窃疑此事,殆战国时学者妄为之词。且曾皙与子路、冉有、公西华等侍坐,有“浴乎沂,风乎舞雩”之言,独蒙“吾与”之褒,则其为人之贤可知也。有子如此,而几置之死地,庸人且犹不忍,而谓皙为之乎?孟子称曾子养曾皙酒肉养志,未尝有此等语也。
节选自《容斋随笔》
19.至云因锄菜误伤瓜以大杖击之仆地孔子谓参不能如虞舜小杖则受大杖则避以为陷父于不义戒门人曰参来勿内
20.“曾皙与子路、冉有、公西华等侍坐”的故事出自《 》一书。(1分)
21.作者为什么“窃疑此事”?(每条原因不超过8个字)(3分)
19.至云因锄菜误伤瓜/以大杖击之仆地/孔子谓参不能如虞舜小杖则受/大杖则避/以为陷父于不义/戒门人曰/参来勿内(1处1分)
20.论语(1分)
21.⑴孔子曾经赞许曾皙。
⑵责子几死违背人情。
⑶曾参日后酒肉养父。 (各1分)
【参考译文】:传记中记载曾皙对自己儿子曾参不慈爱,甚至说(曾参)因为锄菜误伤了瓜苗,(曾皙)用大棒把儿子击倒在地。孔子说曾参不能像虞舜那样遇到小棒责打就接受,遇到大棒责打就逃避,认为(曾参)是将父亲陷于不义的境地,告诫学生说:“曾参来时不要让他进门。”我私下怀疑没有这回事,大概是战国的学者胡乱编造的话。况且曾皙和子路、冉有、公西华陪孔子坐聊(各人志向),(曾皙)有“在沂河中洗洗澡,在舞雩台上吹吹风”的话,在四人当中,唯独(曾皙)受到(孔子)“我赞同”的褒扬,那么他为人贤良是可想而知的。(曾皙)有像(曾参)这样的儿子,却差一点将儿子置之死地,平常人尚且不忍心这么干,更何况说曾皙能干出这样的事呢?孟子曾称赞曾参(日后)用酒肉奉养(年老时的)曾皙,是修养自身的志行,从未有(上面)这些话的记述呀。
《九章算术》是我国第一部数学专著,下有源自其中的一个问题:“今有金箠(chuí),长五尺,斩本一尺,重四斤,斩末一尺,重二斤.问金箠重几何?”其意思为:“今有金杖(粗细均匀变化)长5尺,截得本端1尺,重4斤,截得末端1尺,重2斤.问金杖重多少?”则答案是 .
15斤 .
【考点】等差数列的通项公式.
【分析】由题意可知等差数列的首项和第5项,由等差数列的前n项和得答案.
【解答】解:由题意可知等差数列中a1=4,a5=2,
则S5=,
∴金杖重15斤.
故答案为:15斤.
“世谓死为鬼,有知,能害人。试以物类验之,死人不为鬼,无知,不能害人。”此内容是哪位思想家的看法
A:老子 B:范缜 C:顾炎武 D:王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