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下列哪几项属于父母应尽的抚养义务()。

A:对未成年子女无条件地进行抚养 B:对不能独立生活的尚在校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子女的抚养 C:对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抚养 D:对已经工作但收入不能满足支出的成年子女的抚养 E:对已经工作的子女的抚养

谢某于2003年去世,没有立遗嘱,其有一子甲,虽有抚养能力,但一直未与谢某一起生活,也未尽抚养义务。谢某长期与侄子乙一起生活,且谢某长期抚养一远亲丁。丁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则谢某的遗产处理正确的是()。

A:甲;乙和丙均能继承谢某的遗产 B:甲虽然是谢某儿子,但因其有抚养能力但未尽抚养义务,所以可以不分给其遗产 C:乙因为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的抚养义务,因此可以分得谢某适当遗产 D:丁是依靠谢某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因此可以分得适当遗产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

A:可以不分 B:应当少分 C:应当不分或少分 D:可以少分

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人,不尽抚养义务,分配遗产时()。

A:丧失继承权 B:不分或少分 C:不影响遗产分配 D:以上均不对

按照法律规定,以下不属于父母应尽的抚养义务的是( )。

A:对未成年子女无条件地进行抚养 B:对不能独立生活的尚在校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子女的抚养 C:对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抚养 D:对已经工作但收入不能满足支出的成年子女的抚养

霍女士与吴先生于 1995 年登记结婚, 1997 年女儿吴小君出生。 2000 年,霍女士与吴先生先 后到南非经商。在此期间,女儿吴小君留在国内交由吴先生的父母照顾。 2002年,霍女士与 吴先生离婚,双方协议女儿由吴先生抚养。 2006年,吴先生在南非死亡,霍女士遂要求吴先 生的父母将女儿交由自己抚养照顾,但遭拒绝。 吴先生的父母认为:吴小君出生后,一直由他们抚养照顾,而霍女士在 2003 年再婚后就没有 再尽过抚养义务。对于孩子由谁抚养,应当从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孩子从小跟随 他们生活至今,早已习惯。如果现在强行变更抚养权,让孩子随霍女士去南非重新生活,对 于孩子的成长没有任何好处。另外,吴小君年满 10 周岁,已具有相当的识别能力,其与霍女 士的感情非常疏远,不可能与霍女士共同生活。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出发,应考虑其个人 意愿,而不应强迫其与不喜欢的人共同生活。此外,吴先生在 2003年也已与贾女士再婚。再 婚之后,霍女士也没有再尽过抚养义务。如今吴先生虽已过世,但孩子还有继母贾女士,孩 子的第一顺序监护人应该是贾女士。为此,霍女士前来咨询女儿吴小君的抚养权问题。

吴小君应当由谁抚养?

霍女士与吴先生于 1995 年登记结婚, 1997 年女儿吴小君出生。 2000 年,霍女士与吴先生先 后到南非经商。在此期间,女儿吴小君留在国内交由吴先生的父母照顾。 2002年,霍女士与 吴先生离婚,双方协议女儿由吴先生抚养。 2006年,吴先生在南非死亡,霍女士遂要求吴先 生的父母将女儿交由自己抚养照顾,但遭拒绝。 吴先生的父母认为:吴小君出生后,一直由他们抚养照顾,而霍女士在 2003 年再婚后就没有 再尽过抚养义务。对于孩子由谁抚养,应当从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孩子从小跟随 他们生活至今,早已习惯。如果现在强行变更抚养权,让孩子随霍女士去南非重新生活,对 于孩子的成长没有任何好处。另外,吴小君年满 10 周岁,已具有相当的识别能力,其与霍女 士的感情非常疏远,不可能与霍女士共同生活。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出发,应考虑其个人 意愿,而不应强迫其与不喜欢的人共同生活。此外,吴先生在 2003年也已与贾女士再婚。再 婚之后,霍女士也没有再尽过抚养义务。如今吴先生虽已过世,但孩子还有继母贾女士,孩 子的第一顺序监护人应该是贾女士。为此,霍女士前来咨询女儿吴小君的抚养权问题。

如果吴先生没有死亡,霍某是否有权要求自己直接抚养吴小君?

霍女士与吴先生于 1995 年登记结婚, 1997 年女 儿吴小君出生。 2000 年,霍女士与吴先生先后到南非经 商。在此期间,女儿吴小君留在国内交由吴先生的父母 照顾。 2002 年,霍女士与吴先生离婚,双方协议女儿由 吴先生抚养。 2006 年,吴先生在南非死亡,霍女士遂要 求吴先生的父母将女儿交由自己抚养照顾,但遭拒绝。 吴先生的父母认为:吴小君出生后,一直由他们抚 养照顾,而霍女士在 2003 年再婚后就没有再尽过抚养 义务。对于孩子由谁抚养,应当从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 成长出发。孩子从小跟随他们生活至今,早已习惯。如 果现在强行变更抚养权,让孩子随霍女士去南非重新生 活,对于孩子的成长没有任何好处。另外,吴小君年满 10 周岁, 己具有相当的识别能力, 其与霍女士的感情非 常疏远,不可能与霍女士共同生活。从孩子的身心健康 成长出发,应考虑其个人意愿,而不应强迫其与不喜欢 的人共同生活。此外,吴先生在 2003 年也已与贾女士 再婚,再婚之后,霍女士也没有再尽过抚养义务。如今 吴先生虽已过世,但孩子还有继母贾女士,孩子的第一 顺序监护人应该是贾女士。为此,霍女士前来咨询女儿 吴 小君的抚养权问题。 请根据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

吴小君应当由谁抚养 ?

霍女士与吴先生于 1995 年登记结婚, 1997 年女 儿吴小君出生。 2000 年,霍女士与吴先生先后到南非经 商。在此期间,女儿吴小君留在国内交由吴先生的父母 照顾。 2002 年,霍女士与吴先生离婚,双方协议女儿由 吴先生抚养。 2006 年,吴先生在南非死亡,霍女士遂要 求吴先生的父母将女儿交由自己抚养照顾,但遭拒绝。 吴先生的父母认为:吴小君出生后,一直由他们抚 养照顾,而霍女士在 2003 年再婚后就没有再尽过抚养 义务。对于孩子由谁抚养,应当从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 成长出发。孩子从小跟随他们生活至今,早已习惯。如 果现在强行变更抚养权,让孩子随霍女士去南非重新生 活,对于孩子的成长没有任何好处。另外,吴小君年满 10 周岁, 己具有相当的识别能力, 其与霍女士的感情非 常疏远,不可能与霍女士共同生活。从孩子的身心健康 成长出发,应考虑其个人意愿,而不应强迫其与不喜欢 的人共同生活。此外,吴先生在 2003 年也已与贾女士 再婚,再婚之后,霍女士也没有再尽过抚养义务。如今 吴先生虽已过世,但孩子还有继母贾女士,孩子的第一 顺序监护人应该是贾女士。为此,霍女士前来咨询女儿 吴 小君的抚养权问题。 请根据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

如果吴先生没有死亡,霍某是否有权要求自己 直接抚养吴小君?

霍女士与吴先生于 1995 年登记结婚, 1997 年女 儿吴小君出生。 2000 年,霍女士与吴先生先后到南非经 商。在此期间,女儿吴小君留在国内交由吴先生的父母 照顾。 2002 年,霍女士与吴先生离婚,双方协议女儿由 吴先生抚养。 2006 年,吴先生在南非死亡,霍女士遂要 求吴先生的父母将女儿交由自己抚养照顾,但遭拒绝。 吴先生的父母认为:吴小君出生后,一直由他们抚 养照顾,而霍女士在 2003 年再婚后就没有再尽过抚养 义务。对于孩子由谁抚养,应当从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 成长出发。孩子从小跟随他们生活至今,早已习惯。如 果现在强行变更抚养权,让孩子随霍女士去南非重新生 活,对于孩子的成长没有任何好处。另外,吴小君年满 10 周岁, 己具有相当的识别能力, 其与霍女士的感情非 常疏远,不可能与霍女士共同生活。从孩子的身心健康 成长出发,应考虑其个人意愿,而不应强迫其与不喜欢 的人共同生活。此外,吴先生在 2003 年也已与贾女士 再婚,再婚之后,霍女士也没有再尽过抚养义务。如今 吴先生虽已过世,但孩子还有继母贾女士,孩子的第一 顺序监护人应该是贾女士。为此,霍女士前来咨询女儿 吴 小君的抚养权问题。 请根据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

将来吴小君成年后,祖父母吴某和陈某能否以 抚养过吴小君为由要求吴小君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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