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支付货款,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2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甲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上签章。B公司收到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C公司,以偿还所欠C公司的租金,但未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C公司的名称。C公司发现后,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了自己的名称,然后将其背书转让给D公司。D公司随后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用于偿付工程款,并于票据上注明:"工程验收合格则转让生效。"E公司随后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用于偿付货款;G公司作为E公司的保证人在汇票上签章并记载了"保证"字样。汇票到期后,持票人F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向甲银行提示付款,甲银行以A公司未在该行存入足额资金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汇票的付款人是出票人A公司 B:该汇票的付款人是承兑人甲银行 C:甲银行以A公司未在该行存入足额资金为由拒绝付款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D:甲银行以A公司未在该行存入足额资金为由拒绝付款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A公司为支付货款,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2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甲银行作为承兑人在汇票上签章。B公司收到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C公司,以偿还所欠C公司的租金,但未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C公司的名称。C公司发现后,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了自己的名称,然后将其背书转让给D公司。D公司随后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用于偿付工程款,并于票据上注明:"工程验收合格则转让生效。"E公司随后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用于偿付货款;G公司作为E公司的保证人在汇票上签章并记载了"保证"字样。汇票到期后,持票人F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向甲银行提示付款,甲银行以A公司未在该行存入足额资金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D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时,在票据上注明:"工程验收合格则转让生效。"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记载将导致票据无效 B:该记载将导致背书无效 C:背书有效,但是,如果工程验收不合格,E公司则不享有票据权利 D:背书有效,该记载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某房地产开发商招标修建写字楼工程(底层为商场),工程内容包括拆迁和修建,工期为18个月。合同规定,如果承包商不能在18个月内完成工程,应向业主支付误期损害赔偿费。开工后,业主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商提供足够的施工场地。在开挖基槽时,发现地基土层中有淤泥夹层,可能引起不均匀沉陷,不得不进行设计变更,造成基础施工暂停2个月。由于上述原因。预计使工程拖期3个月。 根据以上资料,请回答下述问题:

依据工程索赔处理原则,在下列选项中,正确的说法是( )。

A:承包商可提出工期索赔,但不能提出费用索赔 B:承包商既可提出工期索赔,又可提出费用索赔 C:承包商可提出费用索赔,但不能提出工期索赔 D:该项工期延误属于共同延误

某房地产开发商招标修建写字楼工程(底层为商场),工程内容包括拆迁和修建,工期为18个月。合同规定,如果承包商不能在18个月内完成工程,应向业主支付误期损害赔偿费。开工后,业主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商提供足够的施工场地。在开挖基槽时,发现地基土层中有淤泥夹层,可能引起不均匀沉陷,不得不进行设计变更,造成基础施工暂停2个月。由于上述原因。预计使工程拖期3个月。 根据以上资料,请回答下述问题:

该项索赔产生的原因属于下列选项中的有( )。

A:工程师方面的原因 B: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C:设计变更 D:合同本身的原因

某房地产开发商招标修建写字楼工程(底层为商场),工程内容包括拆迁和修建,工期为18个月。合同规定,如果承包商不能在18个月内完成工程,应向业主支付误期损害赔偿费。开工后,业主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商提供足够的施工场地。在开挖基槽时,发现地基土层中有淤泥夹层,可能引起不均匀沉陷,不得不进行设计变更,造成基础施工暂停2个月。由于上述原因。预计使工程拖期3个月。 根据以上资料,请回答下述问题:

该工程的业主已与写字楼的承租人签订了租房协议,若拖期交付使用,业主将承担巨额赔偿金。因此要求承包商必须在合同原定竣工日期完成工程,并委托工程师全力协助承包商,并向承包商发出加速施工指示。因此承包商对由此造成的损失向业主提出索赔。这时该索赔事件按照性质分类称为( )。

A:工期索赔 B:工程变更索赔 C:合同终止索赔 D:加快工程索赔

建设项目总造价就是项目总投资中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我国对建设工程定价构成及工程建设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都有详细的规定。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组成不包括( )。

A:直接工程费 B:间接费 C:计划利润 D:设备购置费

案例二 某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了一项大型气体处置装置安装工程,气体压缩机厂房主体结构为钢结构,厂房及厂房内的 2 台额定吊装重量为 35t 的桥式起重机(简称桥吊)安装分包给专业安装公司。气体压缩机是气体处理装置的核心设备,分体到货。超过 30t 的压缩机大部件用 2 台桥吊抬吊的吊装方法,其余较小部件采用 1 台桥吊吊装,针对吊装作业失稳的风险采取了相应的预防措施。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 1:专业安装公司对桥吊安装十分重视。施工前编制了专项方案,组织了专家论证,上报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方案时,要求桥吊安装实施监督检验程序。 事件 2:专业安装公司承担的压缩机钢结构厂房先期完工,专业安装公司向机电工程公司提出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申请。在厂房钢结构分部工程验收中,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机电工程公司、专业安装公司、设计单位的规定人员进行了验收,工程质量验收评定为合格。 事件 3:工程进行到试运行阶段,机电公司拟进行气体压缩机的单机试运行。在对试运行条件进行检查时,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存在 2 项问题:(1)气体压缩机基础二次灌浆未达到规定的养护时间,灌浆层强度达不到要求;(2)原料气系统未完工,不能确保原料气连续稳定供应。因此,监理工程师认为气体压缩机未达到试运行条件。 问题

3.写出压缩机钢结构厂房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参见教材P126。根据钢结构竣工验收要求,钢结构可作分部(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所以,压缩机钢结构厂房工程质量硷收合格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压缩机钢结构厂房工程质量验收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2)压缩机钢结构厂房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为:压缩机钢结构厂房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全部为合格;压缩机钢结构厂房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

临南段河道疏浚工程,疏浚河道总长约5km,涉及河道底宽150m,边坡1:4,底高程7.90~8.07m。该河道疏浚工程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包含7个分部工程(河道疏浚水下方为5个分部工程,排泥场围堰和退水口各1个分部工程)。其中排泥场围堰按3级提防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该工程于2012年10月1日开工,2013年12月底完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项目法人向主管部门提交本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事件2:排泥场围堰某部位围堰存在坑塘,施工单位进行了排水、清基、削坡后,再分层填筑施工,如图4所示。   事件3:河道疏浚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对某单元工程进行了质量评定,如表4所示。   事件4:排泥场围堰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其质量经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后,施工单位报本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了备案。   事件5:本工程建设项目于2013年12月底按期完工。2015年5月,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对本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前,质量监督机构按规定提交了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该报告确定本工程项目质量等级为优良。图4 围堰横断面分层填筑示意图   表4 河道疏浚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122-208),事件5中竣工验收时间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住处并改正事件5中质量监督机构工作的不妥之处。

验收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SL223-2008,竣工验收应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进行。即应该在2014年12月底以前验收。   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确定本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不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提交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报告,向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工程施工质量是否合格的结论。

背景资料:某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办公楼工程,地下一层,地上十六层,建筑面积18600m2,基坑开挖深度5.5m。该工程由某施工单位总承包,其中基坑支护工程由专业分包单位承担施工。在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前,分包单位编制了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组织专家论证,监理机构认为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均不符合规定,不同意进行论证。在二层的墙体模板拆除后,监理工程师巡视发现局部存在较严重蜂窝孔洞质量缺陷,指令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的规定进行修整。主体结构施工至十层时,项目部在例行安全检查中发现五层楼板有2处(一处为短边尺寸200mm的孔口,一处为尺寸1600*2600mm的洞口)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规定,责令现场立即整改结构封顶后,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参建方进行主体结构部分工程验收前,监理工程师审核发现施工单位提交的报验资料所涉及的分项不全,指令补充后重新报审。问题:

1.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规定,指出本工程的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及专家组织中的错误之处,并分别写出正确做法

背景某综合办公楼工程,建设单位(甲)通过招标投标程序确定工程由承包商(乙)为中标单位,双方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由于工程涉及勘察设计任务,而乙不具备上述能力,后经甲建设单位同意,乙分别与丙设计公司和丁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约定丙设计公司负责综合办公楼的设计服务工作,并按合同约定交付有关设计文件和资料。施工合同约定丁根据丙设计公司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时根据国家有关验收规定及设计图纸进行质量验收。上述合同签订后,丙设计公司按时将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交给丁,丁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甲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进行联合验收,发现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违反相关规范造成的。后甲就工程质量损失提出索赔要求,丙设计公司以与甲方没有合同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乙以自己不是设计人为由推卸责任,后甲以丙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问题

(2)本案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责任应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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