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资格考试的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 机关、 单位负责人可以指定其他人员为定密责任人。
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 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从事涉密业务的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 行政机关可以出庭应诉、 答辩。 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
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 行政机关可以不履行。
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 要积极探索建立对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
制度。 行政法规、 规章和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经讨论通过后, 应当在政府公
报和政府网站上公布, 不应在普遍发行的报刊上公布, 政府公报应当便于公民、 法人和其
他组织获取。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 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可
以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只能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受理并作出行政复议决
定。
行政复议中的合法原则主要包括主体合法、 依据合法和程序合法。
行政复议期间, 具体行政行为一般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