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作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委托作品,是指作者接受他人委托而创作的作品 B:委托作品的创作基础是委托合同 C:委托合同必须是书面的 D: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委托作品

某局秘书小罗,接受领导指派,根据局领导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定稿、上报的本单位工作报告,依著作权法其作品不是()。

A:个人作品 B:委托作品 C:职务作品 D:法人单位作品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委托作品的著作权由委托方与受托方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 ()

A:受托人 B:委托人与受托人共有 C:先使用作品的一方 D:委托人

视听作品通常指电影、电视、录像等作品,此类作品具有()的特点。

A:演绎作品 B:汇编作品 C:合作作品 D:委托作品

下列作品中,属于版权共有的是()

A:职务作品 B:委托作品 C:单位作品 D:合作作品

下列作品中,可以称为具有“双重版权”的是()

A:委托作品 B:职务作品 C:汇编作品 D:合作作品

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凡要求作选择回答的问题,应将与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填写在答题卡上的相应括号内。把错项选入,该问题不得分;正确项少选,按所选的正确项数量得分。凡要求作陈述回答的问题,请将答案书写在答题卡的相应区域。)
中国学者甲早年的许多讲话稿,由其学生李某整理后按时间顺序编成《夜话》一书,于1948年出版,此后多次再版,作者署名均为甲。李某1960年去世,而甲也于1988年去世。甲的儿子乙为其唯一的合法继承人。 2012年,乙在北京一书店发现,A出版社当年出版的《甲思想录》一书编者署名为张某。该书全部内容由甲的100篇文章组成,其中63篇取自《夜话》,其余作品取自甲的其他作品。乙之前对此毫不知情,所以认为张某和A出版社侵犯了其权益,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乙诉称:张某与A出版社在编纂出版《甲思想录》一书时,事先未取得其许可,也没有支付报酬,且该书的编选严重破坏了《夜话》的完整性。因此,张某与A出版社共同侵犯了他的著作权权利。 张某辩称:他对甲的作品进行过长期研究,为了将甲的主要成果及其研究过程清晰地展现出来,让公众更深刻地认识甲对中国学术界的贡献,才从包括《夜话》在内的甲的众多作品中精心选择了这100篇文章,按照甲进行理论研究的各个方面组合编排成《甲思想录》。他为此付出了大量创造性劳动,当然享有该书的著作权。《夜话》的整理者李某去世已久,故这部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已过。乙虽然是甲的儿子,但没有证据可证明乙参与了甲的创作并分享其著作权。所以,《甲思想录》的编纂出版并未侵犯乙的著作权权利。 A出版社辩称:《甲思想录》一书的出版工作是严格按照著作权法和出版行政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的。出版社与张某就出版该书所订立的出版合同明确约定,张某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侵权,张某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因此,出版社对《甲思想录》一书引起的著作权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认定《甲思想录》一书的出版侵犯了乙作为甲的合法继承人应享有的著作权权利,张某和A出版社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题一:从作品的类型来看,《甲思想录》属于什么作品?()

A:委托作品 B:汇编作品 C:职务作品 D:演绎作品

下列各类作品中,属于演绎作品的是()。

A:美术作品 B:委托作品 C:改编作品 D:职务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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