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商标法保护的驰名商标, 必须是在我国已经注册的商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
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 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 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也继续有效。
初步审定的商标在《商标公告》 上公布, 任何人自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可以提出异议。
对国家商标局已核准注册的商标, 任何人认为该商标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 都可以直
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商标。
某一外国驰名商标在中国已经注册, 我国的甲公司仍可以在不相类似的商品上注册和驰
名商标一样的商标。
甲和乙在相同或者相类似的商品上, 以相同或者相类似的商标申请注册, 恰好他们又是
在同一天提出注册申请的, 由商标局自行决定把专用权授予哪个申请人。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 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无须提供变更申请。
商标局、 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从事商标注册, 管理和复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从事
商标代理业务和商品生产经营活动。
张三取得“蓝天” 的注册商标, 但是连续三年没有使用, 商标局可以撤销其该项注册商
标。
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 如果使用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 该商品不得在市场
上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