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刘某不服某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 向有关行政复议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在复议期间,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应停止该决定的执行。
某电视演员因一儿童电视剧而出名, 某公司未经该演员许可, 将印有其表演形象的宣传
海报大量用于玩具、 书包、 文具等儿童产品的包装和装潢上。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该演员的
著作权。
对有著作权的作品进行汇编, 不需要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
公益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 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时, 可以
不经著作权人许可, 不向其支付报酬, 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 作品名称。
甲受乙委托, 为乙画了一幅肖像。双方未就这幅画的版权归属作出决定。乙去世后, 其
继承人丙将这幅画卖给丁。丁未经任何人同意, 将这幅画复制出售。丁这一行为侵犯了甲的
著作权。
改编、 翻译、 注释、 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 著作权归改编、 翻译、 注释、 整理人
以及原著作权人享有; 且演绎作品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时, 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 是指文学、 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
制的智力成果。
计算机软件不同于一般的文学艺术作品。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的规定, 软
件作者只有在软件登记机关办理了登记手续后才能得到保护。
口述作品由于缺乏固定的形式, 即使其具有独创性, 也不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教授甲在讲师乙创作作品过程中, 为其创作进行组织工作, 并提供咨询意见; 甲可以就
此主张自己对乙创作作品享有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