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擅自复制、 发行、 表演、 放映、 广播、 汇编、 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
传播其作品的侵权行为, 同时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
我国的著作权法仅保护我国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作品, 我国对外国自然人、 法人
和其他组织的作品的保护只适用我国已经加入的国际著作权公约和与他国签订的著作权双
边协议。
当事人刘某不服某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 向有关行政复议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在复议期间,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应停止该决定的执行。
某电视演员因一儿童电视剧而出名, 某公司未经该演员许可, 将印有其表演形象的宣传
海报大量用于玩具、 书包、 文具等儿童产品的包装和装潢上。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该演员的
著作权。
对有著作权的作品进行汇编, 不需要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
公益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 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时, 可以
不经著作权人许可, 不向其支付报酬, 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 作品名称。
甲受乙委托, 为乙画了一幅肖像。双方未就这幅画的版权归属作出决定。乙去世后, 其
继承人丙将这幅画卖给丁。丁未经任何人同意, 将这幅画复制出售。丁这一行为侵犯了甲的
著作权。
改编、 翻译、 注释、 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 著作权归改编、 翻译、 注释、 整理人
以及原著作权人享有; 且演绎作品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时, 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 是指文学、 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
制的智力成果。
计算机软件不同于一般的文学艺术作品。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的规定, 软
件作者只有在软件登记机关办理了登记手续后才能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