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画家甲把自己画的一幅画送乙,乙一直珍藏在家中。在一次画展中,
乙将上述画参展,乙的行为不侵权。
1999 年常某创作了随笔《生命的留言》,由《人生》杂志分 6 期全文登
载,不久常某病逝。著作权中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常
某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继承。
自然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
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 12 月 31 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
死亡后第五十年的 12 月 31 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泉的作品、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
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
本法不再保护。
讲课、演讲等口述作品不属于著作权的保护的客体。
杂技艺术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
建筑作品不属于作权法保护的客体。
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
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
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
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