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
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法律另有规定
的除外。 涉外合同
当事人没有, 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
法律。 这条冲突规范是无条件的选
择性冲突规范。
里斯在国际礼让说中提出:主权国家对于另一国家已在本国有效实施的法律, 出于礼让,
应保持其在境内的效力, 只要这样做不损害自己国家及臣民的权益。 里斯这一观点提出了主
权国家在一定条件下应考虑适用外国法这一国际私法原则。
冲突规范援引的法律是未被法院地国承认的国家的法律时, 较有说服力的观点是不应以
该未被承认的国家的法律为准据法。
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 如根据冲突规范的规定应适用外国法, 而该外国法律通
过我国法律规定的途径不能查明时,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美国、 加拿大、 菲律宾等国授予发明人专利权时, 采用申请在先原则。
1929 年《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公约》 对承运人的责任的责任基础采用了无过失
原则。
1989 年 6 月 , 我国某外贸进出口公司与美国一船运公司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 租用美
国船运公司的一条货轮将我国某外贸进出口公司从美国购买的面粉运至中国。 合同规定, 发
生争议适用美国法律。 轮船航行途中遇风暴, 海水灌进船舱使货物受损。 双方就损失赔偿问
题协商未果, 中方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过程中美方提供若干美国司法判例请求广
州海事作为划分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在我国, 判例不能作为判案依据, 所以, 我国法院不
应把美国法院的判例作为划分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
结果选择说是由意大利学者巴托鲁斯创立的。
美国在判定合同关系中的最密切联系因素时, 采用的方法是“特征履行说” 。
外国人委托律师作用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时, 可以委托法院地国家的律师, 也可以委托
本国律师, 这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