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6月26日,银川铝型材厂从中国银行银川市支行中湖储蓄所购买了100张面额100元的定期定额有奖储蓄存单,存单背面标明中奖率为100%。1993年7月10日,中国银行银川市支行公开摇奖,在《宁夏日报》第4版上公布了中奖号码,同时规定从1993年7月15日至10月15日为兑奖期限,逾期不兑视为弃奖。在此期间,银川铝型材厂始终未去兑奖。1993年10月15日,在兑奖的最后一日,银川铝型材厂将有奖储蓄存单发给本厂职工,代替欠发工人的工资。该厂职工王春林领到奖券后,经核对,该奖券的号码003172号中了一等奖,奖金1万元。王春林即持该奖券到银行领取了奖金。银川铝型材厂得知王春林中奖情况后,认为此奖金应归厂方所有,没有及时兑奖,是因厂方主管人员的疏忽大意,未了解中奖情况所致,王春林应将1万元奖金交回厂里,由厂里按幸运奖赠与王春林1888元。厂方意见被王春林拒绝,因而发生纠纷。银川铝型材厂遂向银川市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王春林返还奖金1万元。 银川市城区人民法院认为,王春林在银川铝型材厂有重大误解的情况下领到存单,进而取得1万元奖金,无法律上原因,应为不当得利,由王春林返还奖金。据此于1994年5月20日判决王春林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返还银川铝型材厂不当得利1万元。王春林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4年8月8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本案中,王春林可以基于哪些理由提出再审申请?( )

A:原判决遗漏了诉讼请求 B:本案的管辖违反了级别管辖 C:确定民事责任明显违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 D:原审法院未向王春林送达起诉状

王某是某纺织厂新招工作人员,于2008年5月10日与厂方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试用期为1年。同年12月,王某自感浑身乏力,恶心,经诊断为生产原料过敏症。王某提出转换工作岗位,要求调到厂部办公室工作。但由于厂部实行严格的定员标准,企业未能满足其要求。在调换工作未能如愿的情况下,王某一直请病假。厂方于2009年2月,以"试用期内,经考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王某所签的劳动合同。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双方当事人提出的调动工作岗位的意愿,遭到对方的拒绝,这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 )。

A:是法律允许的 B:王某违反了《劳动法》 C:厂方违反了《劳动法》 D:双方都违反了《劳动法》

2015年3月,王某到某建筑公司打工,双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月工资3000元,每天工作9小时,每周工作7天,不享受年休假,合同履行期间发生 伤残,公司概不负责。2015男6月,王某在施工中因操作不当被砸伤。王某认为自己被砸伤属于工伤,要求公司给予赔偿,公司却以王某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王某 劳动合同。王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认定被砸伤为工伤,并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经济补偿。

关于与王某被砸伤是否为工伤的说话,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王某在施工中因操作不当被砸伤,责任在王某本人,因此所受伤不应当为工伤 B:王某与公司已约定发生伤残公司概不负责,因此所受伤不应当为工伤 C:王某在施工中因操作不当被砸伤,王某本人有一定责任,单所受伤仍应当为工伤 D:王某在建筑公司如果工作1年以上,所受伤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在“王泽不流,则蠢生于下”中,“流”之义为()

A:流淌 B:传布 C:流行 D:源流

在“王泽不流,则姦生于下,故辨淑慝以制治”中,“淑慝”之义为()

A:美丑 B:优劣 C:善恶 D:高下

“王泽不流,则奸生于下”中“流”的意思是()

A:流动 B:传播 C:分布 D:流变 E:颂传

“王泽不流,则奸生于下”中“流”的意思是()选项

A:流动 B:传播 C:分布 D:流变 E:颂传

()《折狱》中要奸淫王氏的是谁?

A:周成 B:冯安 C:王五 D:何甲

2004年8月16日,王某与同村女孩李某(时年12岁)一起放羊。王某见四周无人,顿生奸淫之念,由于害怕李某告发,遂产生先将该女杀死,再实施奸淫的恶念。王某趁李某在河里玩耍毫无防备之机,持石块朝其头部猛击数下,致其当场昏倒。之后王某将该女拖至岸边草丛中,实施奸淫,后离开现场。次日早上,李某被其父母发现,经医院抢救脱离了危险。李某头部多处损伤,经法医鉴定属轻伤。则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王某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未遂)数罪,应数罪并罚 B:王某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未遂)的牵连犯,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定罪处罚 C:王某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未遂)的吸收犯,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D:王某只构成强奸罪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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