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3月份发生下列业务:(1)从农户收购粮食100吨,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的买价合计为30万元,支付不含税运费3万元并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2)购买水电等发生支出5万元,但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3)提供20万元(不含税)的原材料委托另一企业加工药酒2吨,收回时支付不含税加工费7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4)本月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价款187.2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8万元。已知: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药酒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药酒和加工劳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7%,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税率为11%;该白酒生产企业期初无增值税留抵税额;所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均在当月进行认证并通过。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有关该白酒生产企业本月销售20吨粮食白酒的纳税事项,吓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白酒生产企业就该事项应计算的消费税=(187.2+8)x20%+0.5x2000x20÷10000=41.04(万元) B:该白酒生产企业就该事项应计算的消费税=[187.2+8÷(1+17%)]x20%+0.5x2000x20÷10000=40.81(万元) C:该白酒生产企业就该事项应计算的消费税=(187.2+8)÷(1+17%)x20%+0.5x2000x20÷10000=35.37(万元) D:该白酒生产企业就该事项应计算的消费税=[187.2÷(1+17%)]+8x20%+0.5x2000x20÷10000=35.6(万元)

甲公司20×8年发生的部分交易事项如下:   (1)20×8年4月1日,甲公司对9名高管人员每人授予20万份甲公司认股权证,每人对应的每份期权有权在20×9年2月1日按每股10元的价格购买1股甲公司股票。授予日股票每股市价10.5元,每份认股权证公允价值为2元。甲公司股票20×8年平均市价为10.8元,20×8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平均市价为12元。   (2)20×8年7月1日,甲公司发行5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100万份,每份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5%,利息于每年6月30日支付(第一次支付在20×9年6月30日)。每份债券的面值换5股股票的比例将债权转换为甲公司普通股股票。已知不附转股权的市场利率8%。   (3)20×8年9月10日,甲公司以每股6元自公开市场购入100万股乙公司股票,另支付手续费8万元,取得时乙公司已宣告按照每股0.1元发放上年度现金股利。甲公司将取得的乙公司股票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有关现金股利已经收到。20×8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每股7.5元。   (4)甲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均为1000万股。20×8年1月31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1000万股,甲公司20×8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000万元,20×7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000万元。   其他资料:   (P/A,5%,5)=4.3295; (P/A,8%,5)=3.9927;(P/F,5%,5)=0.7835;(P/F,8%,5)=0.6806   不考虑所得税等相关税费以及其他因素影响。

根据资料(1),说明甲公司20×8年应进行的会计处理,计算20×8年应确认的费用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甲公司授予高管人员的认股权证,且以自身的股票(权益工具)为结算工具,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该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甲公司20×8年应该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9×20×2×9/10=324(万元),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324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24

甲公司20×8年发生的部分交易事项如下:   (1)20×8年4月1日,甲公司对9名高管人员每人授予20万份甲公司认股权证,每人对应的每份期权有权在20×9年2月1日按每股10元的价格购买1股甲公司股票。授予日股票每股市价10.5元,每份认股权证公允价值为2元。甲公司股票20×8年平均市价为10.8元,20×8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平均市价为12元。   (2)20×8年7月1日,甲公司发行5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100万份,每份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5%,利息于每年6月30日支付(第一次支付在20×9年6月30日)。每份债券的面值换5股股票的比例将债权转换为甲公司普通股股票。已知不附转股权的市场利率8%。   (3)20×8年9月10日,甲公司以每股6元自公开市场购入100万股乙公司股票,另支付手续费8万元,取得时乙公司已宣告按照每股0.1元发放上年度现金股利。甲公司将取得的乙公司股票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有关现金股利已经收到。20×8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每股7.5元。   (4)甲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均为1000万股。20×8年1月31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1000万股,甲公司20×8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000万元,20×7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000万元。   其他资料:   (P/A,5%,5)=4.3295; (P/A,8%,5)=3.9927;(P/F,5%,5)=0.7835;(P/F,8%,5)=0.6806   不考虑所得税等相关税费以及其他因素影响。

根据资料(2),说明甲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的会计处理,编制甲公司20×8年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会计分录,计算20×8年12月31日与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

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其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摊,将负债成份按照其公允价值认为应付债券,将权益成份按照其公允价值确认为资本公积。   20×8年7月1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100×100×5%×(P/A.8%,5)+100×100×(P/F.8%,5)=10000×5%×3.9927+10000×0.6806=8802.35(万元)。   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10000-8802.35=1197.65(万元)   发行日的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0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197.65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10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197.65   20×8年12月31日,实际利息费用=(10000-1197.65)×8%/2=352.09(万元)   20×8年12月3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份的账面价值   =(10000-1197.65)+352.09-10000×5%/2=8904.44(万元)

甲公司20×8年发生的部分交易事项如下:   (1)20×8年4月1日,甲公司对9名高管人员每人授予20万份甲公司认股权证,每人对应的每份期权有权在20×9年2月1日按每股10元的价格购买1股甲公司股票。授予日股票每股市价10.5元,每份认股权证公允价值为2元。甲公司股票20×8年平均市价为10.8元,20×8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平均市价为12元。   (2)20×8年7月1日,甲公司发行5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100万份,每份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5%,利息于每年6月30日支付(第一次支付在20×9年6月30日)。每份债券的面值换5股股票的比例将债权转换为甲公司普通股股票。已知不附转股权的市场利率8%。   (3)20×8年9月10日,甲公司以每股6元自公开市场购入100万股乙公司股票,另支付手续费8万元,取得时乙公司已宣告按照每股0.1元发放上年度现金股利。甲公司将取得的乙公司股票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有关现金股利已经收到。20×8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每股7.5元。   (4)甲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均为1000万股。20×8年1月31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1000万股,甲公司20×8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000万元,20×7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000万元。   其他资料:   (P/A,5%,5)=4.3295; (P/A,8%,5)=3.9927;(P/F,5%,5)=0.7835;(P/F,8%,5)=0.6806   不考虑所得税等相关税费以及其他因素影响。

根据资料(3),编制甲公司20×8年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会计分录。

20×8年9月10日购买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598(6×100+8-0.1×100)     应收股利 10     贷:银行存款 608   实际收到现金股利   借:银行存款 10     贷:应收股利 10   年末发生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7.5×100-598=152(万元),相关分录为: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52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52

甲公司20×8年发生的部分交易事项如下:   (1)20×8年4月1日,甲公司对9名高管人员每人授予20万份甲公司认股权证,每人对应的每份期权有权在20×9年2月1日按每股10元的价格购买1股甲公司股票。授予日股票每股市价10.5元,每份认股权证公允价值为2元。甲公司股票20×8年平均市价为10.8元,20×8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平均市价为12元。   (2)20×8年7月1日,甲公司发行5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100万份,每份面值100元,票面年利率5%,利息于每年6月30日支付(第一次支付在20×9年6月30日)。每份债券的面值换5股股票的比例将债权转换为甲公司普通股股票。已知不附转股权的市场利率8%。   (3)20×8年9月10日,甲公司以每股6元自公开市场购入100万股乙公司股票,另支付手续费8万元,取得时乙公司已宣告按照每股0.1元发放上年度现金股利。甲公司将取得的乙公司股票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有关现金股利已经收到。20×8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每股7.5元。   (4)甲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均为1000万股。20×8年1月31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1000万股,甲公司20×8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000万元,20×7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000万元。   其他资料:   (P/A,5%,5)=4.3295; (P/A,8%,5)=3.9927;(P/F,5%,5)=0.7835;(P/F,8%,5)=0.6806   不考虑所得税等相关税费以及其他因素影响。

根据资料(1)-(4),确定甲公司20×8年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的具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并说明理由;计算甲公司20×8年度财务报表中应列报的本年度和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8年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1000+1000=2000(万股)   20×8年的基本每股收益=5000/2000=2.5(元)   增量股每股收益的计算:   认股权证:净利润增加金额0,股数增加=9×20-(9×20)×10/12=30(万元),增量股每股收益=0,具有稀释性;   可转换公司债券:净利润增加额=352.09(万元),股数增加=100×100/(100/5)=500(万股);增量股每股收益=352.09/(500×6/12)=1.4(元),具有稀释性,且其稀释性小于认股权证;   考虑认股权证后的稀释每股收益=5000/(2000+30×9/12)=2.47(元);   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后的稀释每股收益=(5000+352.09)/(2000+30×9/12+500×6/12)=2.36(元);因此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需要考虑这两个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稀释每股收益=2.36(元)   20×7年重新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4000/(1000+1000)=2(元)   20×7年度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因此稀释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2(元)

投保人甲以其配偶乙为被保险人于2010年6月1日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定期死亡保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乙指定丙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份额为7万元。甲未经乙同意指定丁为受益人,受益份额为8万元。乙于保险合同订立后宣布解除该保险合同。2010年8月15日,乙因交通事故造成死亡。

丁作为受益人可以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万元。

A:20 B:8 C:7

已知点A(20,8,8),与点A对称于H面的点B的坐标值是()

A:(20,-8,-8) B:(-20,-8,8) C:(-20,8,8) D:(20,8,-8)

已知点A(20,8,8),与点A对称于V面的点B的坐标值是()

A:(20,-8,8) B:(-20,-8,8) C:(-20,8,8) D:(20,8,-8)

已知点A(20,8,8),与点A对称于W面的点B的坐标值是()

A:(20,-8,-8) B:(-20,-8,8) C:(-20,8,8) D:(20,8,8)

20, 20, 8, 7, 5, 6, ( )

A:13 B:11 C:10 D: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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