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可以不由生产经营单位
提供。
生产经营单位仅对自己施工范围内的安全和环境
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办理意
外伤害保险。
特殊情况下,一个开关可以接两台或两台以上的
电器设备。
同一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可以一部分采用接地保
护,另一部分采用接零保护。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
中突然发生的、对人身和健康造成伤害,或者损坏设备、设
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暂时中止或永
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人身伤亡事故、因工伤亡事故、工伤事故三个同
语是同一个概念,都是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伤亡。
《安全生产法》关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主要
有四项:即遵章守规, 服从管理; 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
的隐患,有权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对
重大的、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其停产停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
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不得拒绝、阻挠。违反这一义务的应
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使用暴力拒绝、阻挠检查的,要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