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安全教育的目的之一是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
一次事故死亡 3 人及以上,或一次事故死亡和重
伤 8 人及以上,未构成特大人身事故的定为重大人身事故。
安全设施的投入,仅仅是靠物的投入,来保证人
的安全,没有任何经济价值。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在 2003 年 11 月12 日国务院第 28 次常务会议上通过, 于 2004 年 3 月 1 日起
开始实施的。
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措施中可以不进行危险点
分析。
施工企业的工程处、专业公司可以自行招用分包
单位。
安全设施不具备、作业环境不安全而又未采取措
施发生事故,由组织施工的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下设的安监部门人员不得聘
用本工程施工企业的在职人员, 人数一般不得少于 2 人。
提高人在生产活动中的可靠性是减少人身事故的
重要方面,而违章是人的可靠性降低的表现,所以要通过对
每次事故的具体分析,找出规律,采取针对性措施,来防止
伤亡事故的发生。
公司各职能部门只在各自主管业务范围内对安全
施工负责,不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