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现场动用明火,须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做
好安全防范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是企业,因此安全生产工作
必须坚持“法人负责制”和“管生产必须管安 全”的
原则。
消防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色有红、蓝、黄、绿四种颜
色。
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应少于 5 米。
任何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之前,一律认为有电。
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由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发 放。
生产作业场所加强通风、隔离,可降低有毒有害
气体的浓度。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劳动者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