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中国甲公司同美国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履行出现争议,则双方应当将争议提交瑞士仲裁机构仲裁解决。甲公司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遂于2012年10月10日向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于2012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某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并未就管辖权问题提出异议,并且于2012年11月20日向人民法院提交了书面答辩状。2013年2月1日,该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乙公司败诉,并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100万美元。同年2月5日,一审判决书分别送达双方当事人。3月7日乙公司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瑞士仲裁机构仲裁因而一审人民法院无管辖权为理由,提起上诉。2014年4月1日,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了乙公司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

甲公司和乙公司是否可以约定将合同争议交给瑞士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

A:可以,因为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仲裁机构 B:不可以,因为合同纠纷应当在同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择管辖 C:可以,因为该协议并未违反我国法律中的强制性规定 D:不可以,因为这种约定显然对我国公司不利

2012年4月,中国甲公司同美国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履行出现争议,则双方应当将争议提交瑞士仲裁机构仲裁解决。甲公司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遂于2012年10月10日向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于2012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某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并未就管辖权问题提出异议,并且于2012年11月20日向人民法院提交了书面答辩状。2013年2月1日,该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乙公司败诉,并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100万美元。同年2月5日,一审判决书分别送达双方当事人。3月7日乙公司以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瑞士仲裁机构仲裁因而一审人民法院无管辖权为理由,提起上诉。2014年4月1日,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了乙公司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

若乙公司以一审法院严重超过6个月审限为由,提起上诉,则:( )

A:该上诉理由可被支持,因为严重超过审限是程序不公的表现之一 B:该上诉理由可被支持,因为二审法院有对一审法院的监督权 C:该上诉理由不能被支持,因为一审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延长审限 D:该上诉理由不能被支持,因为涉外案件不受《民事诉讼法》关于审限的限制

()是指根据当事人以及标的物与地域之间的关系,来确定受理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A:级别管辖 B:地域管辖 C:移送管辖 D:指定管辖

地域管辖包括一般地域管辖和()。

A:军事地域管辖 B:特殊地域管辖 C:协议地域管辖 D:专属地域管辖

( )是指确定同级人民法院在各自的辖区内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A:级别管辖 B:指定管辖 C:地域管辖 D:专属管辖

下列案件中属于共同地域管辖的是( )。

A: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 B:因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诉讼的案件 C: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并且不动产所有地跨连两个人民法院辖区 D: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

下列案件中( )属于特殊的地域管辖。

A:因限制人身自由而起诉的案件 B:有关不动产的案件 C: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 D: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能行使管辖权而由上级法院指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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