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造纸厂依法取得市水利局发放的取水许可证,许可从流经本市的一条河流中取水,月取水量为100万吨。其后,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属于地方法规授权的组织)经市政府批准,发布《某市节约用水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全市所有从河流中取水的单位,其取水量须由节约用水办公室核准,并由节约用水办公室按季度下达取水计划。市节约用水办公室遂对造纸厂下达了《取水计划通知书》,要求其月取水量不得超过90万吨。造纸厂不服,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其所作出的《某市节约用水规定》和已下达的《取水计划通知书》。请问:
对于造纸厂撤销《规定》的请求,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
A:不应当受理,因为《规定》的制定机关节约用水办公室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组织,不能成为行政诉讼被告 B:不应当受理,因为《规定》是节约用水办公室经市政府批准发布的,应以批准机关为被告 C:不应当受理,因为《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D:应当受理,因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属于行政争议,是行政诉讼应当解决的法律争议
某造纸厂依法取得市水利局发放的取水许可证,许可从流经本市的一条河流中取水,月取水量为100万吨。其后,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属于地方法规授权的组织)经市政府批准,发布《某市节约用水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全市所有从河流中取水的单位,其取水量须由节约用水办公室核准,并由节约用水办公室按季度下达取水计划。市节约用水办公室遂对造纸厂下达了《取水计划通知书》,要求其月取水量不得超过90万吨。造纸厂不服,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其所作出的《某市节约用水规定》和已下达的《取水计划通知书》。请问:
对于造纸厂提出的撤销《取水计划通知书》的诉求,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
A:不应当受理,因为《取水计划通知书》是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B:应当受理,因为作出《取水计划通知书》的节约用水办公室是法规授权的组织,符合行政诉讼被告的条件 C:不应当受理,因为节约用水办公室是在市政府的批准下作出《取水计划通知书》的,该行政行为应当由市政府承担责任,不应以节约用水办公室为被告 D:应当受理,因为节约用水办公室作出《取水计划通知书》是具体行政行为,属于人民法院的审查范围
王某从事服装生产,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即在该市A区与B区交界处跨界修建了一排简易厂房。市规划部门发现后认定王某所建的厂房是违章建筑,通知王某限期拆除。王某对该通知不服,向其住所地C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市规划部门在该市D区,以下法院中哪些拥有管辖权?( )
A:A区人民法院 B:B区人民法院 C:C区人民法院 D:D区人民法院
王某从事服装生产,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即在该市A区与B区交界处跨界修建了一排简易厂房。市规划部门发现后认定王某所建的厂房是违章建筑,通知王某限期拆除。王某对该通知不服,向其住所地C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以后,以下的哪些做法是符合行政诉讼规定的?( )
A:组成行政审判庭审理该案 B:考虑到案情简单,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该案件 C:将该案件移送至A区人民法院管辖 D:将该案件移送至B区人民法院管辖
2009年甲公司依法取得一宗城镇商住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为该类用地的法定最高年限,出让年限从2009年4月起计。甲公司用该宗地上的在建工程进行抵押贷款。2010年5月6日,经评估,在建工程的市场价值为8000万元,其中在建工程拖欠工程款2000万元。2012年10月,人民法院查封其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拍卖抵债,并委托某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其市场价值为6800万元。
人民法院依法对抵押物拍卖,拍卖财产未作评估的,保留价由( )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A:人民法院 B:估价机构 C:拍卖师 D:开发商
2005年,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依法取得一宗城镇商住综合用地,面积35亩,出让价185万元/亩,土地使用权年限为该类用地的法定最高年限,出让年限从2005年2月起计。甲公司用该宗地上的在建工程进行抵押贷款。2006年3月12日,经评估,在建工程的市场价值为8000万元,其中在建工程拖欠工程款2000万元。2009年8月,人民法院查封其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拍卖抵债,并委托某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其市场价值为6800万元。
人民法院对抵押物拍卖,拍卖保留价由( )参照评估确定。
A:人民法院 B:估价机构 C:拍卖师 D:开发商
男性,73岁,尿频,尿急5年,近1年来出现排尿迟缓,尿线细,尿后滴沥,既往5年前出现两次脑梗死,经神经科治疗2年明显改善,目前除行走略不稳以外,无其他明显的后遗症
该病人尿流率检查3次,尿量均在70~100ml,QmAx为8ml/s。请问以下哪一项处理方法是最合理的
A:再次复查尿流率,尿量要在150ml以上 B:以现有尿量的尿流率作参考 C:留置气囊尿管注入150的生理盐水,再拔除尿管行尿流率检查 D:夹闭病人前尿道,憋足150ml后,再行尿流率检查 E:经尿道直接注入150ml以上生理盐水后马上进行尿流率检查
男性,63岁,尿频,尿急5年,近1年来出现排尿迟缓,尿线细。尿后滴沥,既往5年前出现2次脑梗死,经神经科治疗2年明显改善,目前除行走略不稳以外,无其他明显的后遗症。
该病人尿流率检查3次,尿量均在70~100ml,最大尿流率为8ml/s。请问以下哪一项处理方法是最合理的( )
A:再次复查尿流率,尿量要在150ml以上 B:以现有尿量的尿流率作参考 C:留置气囊尿管注入150ml的生理盐水,再拔除尿管行尿流率检查 D:夹闭病人前尿道,憋足150ml后,再行尿流率检查 E:经尿道直接注入250ml生理盐水后马上进行尿流率检查
某男性患者,73岁。尿频、尿急5年,近1年来出现排尿迟缓、尿线细、尿后滴沥。5年前出现过2次脑梗死,经神经科治疗2年明显改善,目前除行走略不稳以外,无其他明显的后遗症。
该患者尿流率检查3次,尿量均在70~100ml,尿流率为8ml/s。请问以下哪一项处理方法是最合理的
A:再次复查尿流率,尿量要在150ml以上 B:以现有尿量的尿流率作参考 C:留置气囊尿管注入150ml的生理盐水,再拔除尿管行尿流率检查 D:夹闭患者前尿道,憋足150ml后,再行尿流率检查 E:经尿道直接注入150ml以上生理盐水后马上进行尿流率检查
信服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人民法院依法尹以受理,并指定李律师为其管理人。经过信服公司的请求,人民法院同意对其进行重整并批准了重整计划草案,并同意由李律师依法负责管理其财产和营业事务。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李律师可以进行下列哪项行为
A:李律师依法负责管理其财产和营业事务 B:李律师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的期限 C:信服公司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李律师的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D:在监督期内,李律师要求信服公司向其报告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和债务人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