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总承包一中型工厂机电工程项目的施工。该项目划分为四个单位工程,除土建及设备安装中的主体工程自己施工外,其余工程分别分包给五个分包单位,并与之签定了包括劳务工管理在内的分包合同。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A公司承包了全厂工艺管道的现场焊接及组对任务。由于管道壁厚、量大,质量要求严格,总分包单位联合制定了焊接工艺指导书,并要求焊接过程中严格执行。施焊中,质检人员检查了焊接工艺指导书中电流、电压、线能量的执行情况。
事件2:由于总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没有关于拖欠劳务工工资的控制措施,尽管总包单位每月按工程进度,将工程款及时支付给各分包单位,但仍有分包单位拖欠劳务工工资,个别严重的拖欠达到数月,劳务工欲罢工。
事件3:B公司分包了全厂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主体工程除外)。施工中由于建设单位提供的部分设备延期交付一个月,造成人员设备闲置,工期拖后,又由于一电气室土建施工失误,电气盘柜无法就位,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确定补救方案并委托设计单位出了设计变更单,交由B公司处理,增加了5万元费用(人工、材
料、机械)。工程后期,建设单位要求按期投产,把延误的工期抢回来,B公司增加人力和机具,终于按合同规定工期完成。
总分包单位及时进行工程文件和工程档案的组卷,并交付建设单位。
在签定分包工程合同时,应明确哪些主要措施来规邂分包单位拖欠劳务工工资的风险?
分包方不得随意克扣劳务工资,每月应把劳务工的工资发放表提交总包方;在合同签订时,双方可明确预留适当比例的尾款作为劳务工的工资保证金,确保劳务工身体健康。参见教材P170.
某公司总承包一中型工厂机电工程项目的施工。该项目划分为四个单位工程,除土建及设备安装中的主体工程自己施工外,其余工程分别分包给五个分包单位,并与之签定了包括劳务工管理在内的分包合同。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A公司承包了全厂工艺管道的现场焊接及组对任务。由于管道壁厚、量大,质量要求严格,总分包单位联合制定了焊接工艺指导书,并要求焊接过程中严格执行。施焊中,质检人员检查了焊接工艺指导书中电流、电压、线能量的执行情况。
事件2:由于总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没有关于拖欠劳务工工资的控制措施,尽管总包单位每月按工程进度,将工程款及时支付给各分包单位,但仍有分包单位拖欠劳务工工资,个别严重的拖欠达到数月,劳务工欲罢工。
事件3:B公司分包了全厂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主体工程除外)。施工中由于建设单位提供的部分设备延期交付一个月,造成人员设备闲置,工期拖后,又由于一电气室土建施工失误,电气盘柜无法就位,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确定补救方案并委托设计单位出了设计变更单,交由B公司处理,增加了5万元费用(人工、材
料、机械)。工程后期,建设单位要求按期投产,把延误的工期抢回来,B公司增加人力和机具,终于按合同规定工期完成。
总分包单位及时进行工程文件和工程档案的组卷,并交付建设单位。
本工程档案中的工程文件和工程档案应如何组卷?
竣工档案的组卷要求:(1)机电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的组卷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008等标准规范的要求。(2)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3)工程档案应按不同的收集、整理单位及资料类别分别进行组卷。参见教材P197-198.
某市一房地产开发商兴建一栋26层的商住楼,于2012年12月招标后,由某建筑工程公司中标承包,签订的施工合同工期为20个月。2013年2月,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部分隐蔽工程覆盖,建设单位要求将覆盖层剥离,施工单位以影响施工为由予以拒绝;2013年3月,施工单位因为工期紧张,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另一家公司;2013年5月主体施工至四层时,开发商资金出现极度困难,难以按施工进度划款给施工单位,且无力还贷,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必须暂停兴建,报市建设局同意后,于5月20日用公函形式通知施工单位。通知书写明:鉴于本公司资金周转困难重重,已无法维持正常施工,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并报市建设局同意,本工程暂停兴建;特通知解除与贵公司的合同,并请贵公司自接到本通知后3日内停止全部施工,6月15日前撤离施工现场。
关于施工单位将部分工程分包的说法,正确的为( )。
A:为不影响工期,施工单位可以将工程分包 B:不能将其承包的工程以分包的名义转包 C: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D:工程承包后承包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分包
自然人犯罪主体分为( )
A:一般犯罪主体和特殊犯罪主体 B:自然犯主体与法定犯主体 C:成年犯主体与未成年犯主体 D:单位主体与非单位主体
下列各项中,属于商主体和民事主体区别的是()
A:商主体只能是法人,民事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B:商主体必须同时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民事主体则不一定 C:商主体一般需要登记,民事主体一般不需要豋记 D:商主体可以从事的活动的范围比民事主体广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国际组织和国家。下列关于作为国际经济主体的国家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国家只有自愿放弃豁免权,以平等的民事主体资格进行民事和经济活动时,才是国际经济法主体 B: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时,国家仅以其授权以国家的名义从事民事和经济活动的组织和机构的财产为限承担民事责任 C:国家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所进行的活动,包括其对经济的管理和监督 D:国际经济法的内容不仅包括经济法律规范和民事法律规范,还包括部分行政法律规范
我国刑法将犯罪主体分为( )。
A:自然人犯罪主体和单位犯罪主体 B:普通主体和特殊主体 C:公民主体和法人主体 D:个人主体和集团主体
下列关于民事主体中自然人的说法,正确的包括( )。
A:从法律主体资格上看,自然人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B:自然人的民事权力能力是自然人能以自己的独立人格和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C: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享有主体地位的标志 D: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以自然人自主的意思能力为前提,即判断行为后果的能力 E: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之间最根本的区别在于民事行为能力强调的是以自主行为来取得权利,并同时承担义务
关于犯罪主体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犯罪主体可分为自然人主体和单位主体 B:自然人犯罪主体又可分为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 C:特殊主体是指除了具有犯罪主体所要求的一般条件(责任年龄、能力)外,分则条文中还特别要求其他条件的主体 D:分则对主体的特别要求通常是身份,但也包括国籍、身体状况、法律地位、状态、性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