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区交警大队使用了李某被扣押的车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请问乙区交警大队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A:为了办案需要,不承担法律责任 B:对车辆解除扣押 C: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D:追究乙区交警大队的刑事责任
交警:违章车辆
A:士兵:冲锋枪 B:学生:老师 C:医生:患者 D:球员:俱乐部
2008年10月17日,某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甲市乙区交警大队执勤交警张某发现,市民黄某的小轿车违章停放在乙区东门南路非机动车道上,且已有5次违章记录,而黄某又不在现场,为了确保交通畅通,张某将黄某轿车拖吊至某偏旁市场保管。2008年10月19日,交警大队在对黄某作出罚款决定的同时,依照《甲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被暂扣车辆的当事人应当承担拖吊费、停车费”)和甲市物价局“甲物价[1998]87号”文的规定,向黄某开具缴款通知单,要求其到指定银行缴纳车辆“拖吊费”和“停车费”413元,但未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2009年3月21日,黄某以该行政收费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本案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嗣的行政行为有( )。
A:罚款决定 B:拖吊违章车辆至指定停车场 C:行政收费决定 D:甲市物价局“甲物价[1998]87号”文
(二)
2008年10月17日,某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甲市乙区交警大队执勤交警张某发现,市民黄某的小轿车违章停放在乙区东门南路非机动车道上,且已有5次违章记录,而黄某又不在现场,为了确保交通畅通,张某将黄某轿车拖吊至某偏旁市场保管。2008年10月19日,交警大队在对黄某作出罚款决定的同时,依照《甲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第3款(“被暂扣车辆的当事人应当承担拖吊费、停车费”)和甲市物价局“甲物价[1998]87号”文的规定,向黄某开具缴款通知单,要求其到指定银行缴纳车辆“拖吊费”和“停车费”413元,但未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2009年3月21日,黄某以该行政收费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本案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行为有( )。
A:罚款决定 B:拖吊违章车辆至指定停车场 C:行政收费决定 D:甲市物价局“甲物价[1998]87号”文
陈某因为违反交通规则,被交警将其车辆扣押达半年之久,迟迟不予归还,车辆也被损坏。陈某如果请求国家赔偿,下面哪个不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 )
A:支付车辆损坏的赔偿金 B:返还陈某车辆 C:修复损坏的车辆 D:为陈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交警吴某在下班回家途中,发现有人酒后驾车并一路连闯红灯,遂将违章司机的车辆扣押,并开回家中。到家后将所扣汽车停在路边,自己回住处吃饭。饭后吴某准备开车回交警大队,发现汽车不知被谁撞坏。此案的处理方式是()。
A:不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岗位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由交警吴某赔偿 B:不予赔偿,但应给予适当的补偿 C:属于职务行为,应当由吴某所在机关赔偿 D:交警吴某没有过错,应当由撞车人承担责任
交警:违章车辆( )
A:士兵:冲锋枪 B:学生:老师 C:医生:患者 D:球员;俱乐部
2008年10月17日,某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甲市乙区交警大队执勤交警张某发现,市民黄某的小轿车违章停放在乙区东门南路非机动车道上,且已有5次违章记录,而黄某又不在现场,为了确保交通畅通,张某将黄某轿车拖吊至某市场保管。2008年10月19日,交警大队在对黄某作出罚款决定的同时,依照《甲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第3款(“被暂扣车辆的当事人应当承担拖吊费、停车费”)和甲市物价局“甲物价[1998]87号”文的规定,向黄某开具缴款通知单,要求其到指定银行缴纳车辆“拖吊费”和“停车费”413元,但未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2009年3月21日,黄某以该行政收费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在本案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行为有( )。
A:罚款决定 B:拖吊违章车辆至指定停车场 C:行政收费决定 D:甲市物价局“甲物价[1998]87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