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7日,某公司业务员丁先生到A市出差,当晚居住于该市四星级的阳光宾馆。丁先生按照宾馆相关管理规定将随身携带的一台价值两万五千元的笔记本电脑存放于宾馆贵重物品存放处保管。9月19日夜,阳光宾馆发生盗窃案,大量贵重物品被盗,其中也包括丁先生的笔记本电脑。案发后,宾馆工作人员向公安部门报案。 丁先生是否可以请求酒店赔偿,其请求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题库: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类型:简答题 时间:2017-06-30 23:55:35 免费下载:《问答》Word试卷

2009年9月17日,某公司业务员丁先生到A市出差,当晚居住于该市四星级的阳光宾馆。丁先生按照宾馆相关管理规定将随身携带的一台价值两万五千元的笔记本电脑存放于宾馆贵重物品存放处保管。9月19日夜,阳光宾馆发生盗窃案,大量贵重物品被盗,其中也包括丁先生的笔记本电脑。案发后,宾馆工作人员向公安部门报案。 丁先生是否可以请求酒店赔偿,其请求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2009年9月17日,某公司业务员丁先生到A市出差,当晚居住于该市四星级的阳光宾馆。丁先生按照宾馆相关管理规定将随身携带的一台价值两万五千元的笔记本电脑存放于宾

本题关键词:宾馆,丁字带,场馆看台,月经先后不定,居住建筑日照标准日,先丁(注射用盐酸精氨酸),脐带先露,a-氨基丁酸,居住建筑日照标准,先进生心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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