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没有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其监护人的排列顺序正确的是( )。
A: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愿意承担监护职责的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B:兄姐-愿意承担监护职责的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C:兄姐-祖父母,外祖父母-愿意承担监护职责的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D:祖父母,外祖父母-愿意承担监护职责的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偶儿媳或女婿在何种情形下可以作为公婆或岳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A:未再婚的 B:未与公婆或岳父母分开居住的 C:再婚时未带走任何财产的 D: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亲生兄弟姐妹。()
关于法定继承,《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七条第三款规定,“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甲作为法定继承人,被乙告上法庭,声称甲虐待被继承人,不应享有继承权。本案审理法官查明甲虐待行为未达到情节严重,依法驳回乙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本案体现了法律的可诉性 B:“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规定是本案审理法官推理的大前提之一 C:“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这样的规定不是法律规范 D:《继承法》第十条和第七条第三款均可作为法律论证中的内部证成的支持性理由
(2008年·四川) 关于法定继承,《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七条第三款规定,“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甲作为法定继承人,被乙告上法庭,声称甲虐待被继承人,不应享有继承权。本案审理法官查明甲虐待行为未达到情节严重,依法驳回乙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本案体现了法律的可诉性 B:“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规定是本案审理法官推理的大前提之一 C:“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这样的规定不是法律规范 D:《继承法》第十条和第七条第三款均可作为法律论证中的内部证成的支持性理由
关于法定继承,《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七条第三款规定,“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甲作为法定继承人,被乙告上法庭,声称甲虐待被继承人,不应享有继承权。本案审理法官查明甲虐待行为未达到情节严重,依法驳回乙的诉讼请求。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本案体现了法律的可诉性 B:"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规定是本案审理法官推理的大前提之一 C:"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这样的规定不是法律规范 D:《继承法》第十条和第七条第三款均可作为法律论证中的内部证成的支持性理由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继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身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根据上述定义,按照法定继承的上述规定,下列各项正确的是:
A:王一夫妇与王一的父母在一次水灾中丧生,无法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王一只有弟弟王二,王一的妻子只有父亲,则王二既可以继承父母的那份遗产,又可以继承王一的全部遗产 B:离异的刘大与儿子(未成年)、弟弟刘二在一次事故中死亡,无法确定死亡先后时间,刘大和刘二有父母和弟弟刘三在世,则刘三也可分得那份遗产 C:李某和李妻与独生女(已婚)乘车外出,途中发生车祸,三人全部死亡,但无法确定死亡先后时间,则李女丈夫对李某夫妇遗产的继承顺序先于李某父母 D:马某与大儿子马大、孙子(马大所生独子)丧生,无法确定死亡先后时间,只有马某留下100万遗产,其亲属中只有马大之妻和二儿子马二,则马大之妻与马二继承的财产份额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