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责任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
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山西省煤矿现代化矿井标准》指出矿井必须至少设置主井、副井和风井三
个井筒,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井筒数量。进回风井必须均有安全出口。()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
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规程》规定矿井必须建立消防防尘供水系统,并应当在地面建永久性消防
防尘储水池,其中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储水池的1/3。
煤的自燃倾向性与井下聚热环境有关()。
瓦斯等级鉴定所用仪器应有矿井自己校核合格后使用。
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
器,在工作面上隅角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瓦斯检查工每班检查瓦斯时必须对作业地点的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发现误
差超标要及时汇报。()
瓦斯抽放泵房内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否则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井下每组风门不得少于2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