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从业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缴纳费。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为从业人员缴纳费。
从业人员应向生产经营单位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
素、防范以及应急。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企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
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
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因生产安全伤
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
取可能的应急后撤离作业场所。
因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生产经营
单位可降低其工资,但不得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
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