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从业人员无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在井下和井口房,可以采用可燃性材料搭建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倾角在8°以上的上山掘进工作面不得选用水力冲
孔、松动爆破、水力疏松措施。
爆破时必须把爆破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方。
处理蓄电池电机车库火灾时,应当切断电源,采取措施,防止氢气爆炸。
煤矿井下低瓦斯矿井的主要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应当使用符合防爆要求
的机车。低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可以使用架线电机车,并使用不燃性材
料支护。
库房的发放爆炸物品硐室允许存放当班待发的炸药最大存放量不得超过3
箱。
采掘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扩大和缩小设计确定的煤柱。
煤矿井下使用的矿用防爆型柴油动力装置,发动机壳体不得采用铝合金制造;
非金属部件应具有阻燃和抗静电性能;油箱及管路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制造;油
箱最大容量不得超过8h用油量。
坡度大于25°的突出煤层上山掘进工作面采用爆破作业时,应当采用深度
不大于1.0m的炮眼远距离全断面一次爆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