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应当配备足够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和瓦斯检测仪器,瓦斯检测仪器应当不定期进行校验。
瓦斯抽放管路上必须安设防爆防回火装置。
如果利用瓦斯,瓦斯的抽放浓度不得低于25%。
在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可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进行机电、回收等作业。
低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使用的煤电钻可以不用综合保护装置。
在有安全措施条件下,专用排瓦斯巷内可以进行生产作业和设置机电设备。
对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可以放炮。
综合机械化采掘工作面,应在采煤机和掘进机上安设机载式断电仪,当其附近瓦斯浓度达到1%时报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采煤机和掘进机的电源。
煤矿井下临时停工的地点,可以停风。
工作面放炮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