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原则,对于该项规定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
A:如果当事人之间利益关系的不均衡系自主自愿的产物,就不能据此认为违反了等价有偿原则 B:等价有偿原则反映民法所调整的商品经济交易关系的要求 C:等价有偿原则要求保持当事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均衡 D:等价有偿原则与公平原则相同,可以互相替代
违反规定从事()及其它盈利性的经营和有偿中介活动的,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
A:经商 B:经商、办企业 C:投资办企业 D:股票
员工不得在哪些中介组织从事有偿服务活动?
违反规定从事经商、办企业及其它盈利性的经营和有偿中介活动的,情节严重的,给予下列哪种处分?()
A:扣减绩效收入 B:警告 C:记过至撤职 D:解除劳动合同
党员领导干部可以任意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党员干部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党员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情节严重的,给予什么处分?
经纪活动是指为促成各种市场交易而从事的( )等的有偿服务活动。
A:咨询 B:居间 C:代理 D:行纪 E:广告
赞成有偿家教的人所持的一个理由是,长期以来教师收入偏低,适当从事有偿家教可以对此有所弥补。然而,应当看到,一个地方教师的收入水平,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大体是一致的,一个地方对于有偿家教的市场需求,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所以城市家庭给孩子请家教的比例远远高于农村家庭。在那些教师收入偏低的地方,教师可能很难有从事有偿家教的机会,而在那些教师有机会从事有偿家教的地方,教师的收入实际上未必比别的职业“偏低”多少。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
A:教师的收入水平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并不存在明显偏低 B:城市家庭更倾向于给孩子请家教,这进一步扩大了城乡教育差距 C:有偿家教对真正改善收入偏低教师的经济状况作用有限 D:用收入偏低来为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作辩护,理由并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