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地方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 在其职责范围内主持
召开议事协调会议, 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但不得超越权限作出决策。
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 上级党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 调动、 任免下级党委
书记、 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
党的地方委员会应当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履行研究讨论本地区行政区划调
整以及有关党政群机构设立、 变更和撤销方案的职责。
党的地方委员会作出同下级党组织有关的重要决定, 一般应当事前征求下级
党组织意见。
党的地方委员会应当坚持民主集中制, 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的制度。
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 也可以向同
级党组织报告。
常委会委员应当根据分工和集体决定, 勇于担当、 敢于负责, 切实履行职责;
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 也应当从全局出发关心支持, 加强研究, 积极提出意见和
建议。
党的地方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在全会闭会期间行使党代表大会职权, 主持经
常工作。
自中共淄川区委十一次党代会以来, 我区始终坚持的总体思路目标是: 创新
引领、 转型升级, 全面建设富饶秀美幸福新淄川。
在经济新常态下, 为鼓励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区委提出要继续组织实施“星
火创业计划” , 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创业中心、 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 1954 陶瓷文创园
等平台作用, 积极吸引各类创业人才入驻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