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 司法机关、 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
原生效判决、 裁定、 决定等, 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 党组
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 裁定、 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 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 党组织应当作出决
定,开除其党籍。
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的, 不再追究党纪责任。
因过失犯罪, 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 有期徒刑的, 应当给予开除
党籍处分。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 结党营私、拉帮结派、 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
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
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 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 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
除党籍处分。
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 重要事项的, 给
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在法律规定的投票、 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 组织、 怂恿、
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 外永久居留资格、 长期居留许
可的,一律给予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