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
A: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的律师 B: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的注册会计师 C: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3年的证券交易所负责人 D: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5年的期货交易所负责人
下列选项中属于不得担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的情形的有( )。
A: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3年的证券交易所负责人 B: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消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的律师 C: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消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的注册会计师 D: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5年的期货交易所负责人
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应当从重处分的情形有()
A:在2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B: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 C:包庇同案人员的 D:在2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重要作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
A: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6年的证券交易所负责人 B: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消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的律师 C: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消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的注册会计师 D: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6年的期货交易所负责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
A: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的律师 B: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的注册会计师 C: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3年的证券交易所负责人 D: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5年的期货交易所负责人
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应当从重处分的情形有( )。(第十二条)
A:在2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B: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 C:包庇同案人员的 D:在2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重要作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分:
A:在2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次要作用的 B: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的 C: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 D: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