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 26800 ㎡,地下二层,地上七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根据《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__2013.__020l )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郑州广筑鲁班教育 www.zzgzlb.com 为您量身打造适合您自己的学历教育和职称评审 地址: 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与嵩山路交叉口天龙大厦1701A室 电话:0371-67007800(GF-2012-0202),建设单位分别与中标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 同和监理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核和建设单位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深基坑工程分包给了具有 相应资质的某分包单位深基坑工程开工前,分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了深基坑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经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审核.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 事件二:室内卫生间楼板二次埋置管施工过程中,施工总承包单位采用与楼板同抗渗等级的 防水混凝土埋置套管聚氨酚防水涂料施工完毕后,从下午 5:00 开始进行蓄水检验,改日上 午 8:30,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求项目监理机构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 提出异议,不予验收。 事件三:在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内,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交了室内装修工程的进度计划双代 号时标网络图(如下图所示),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按此组织施工. 事件四:在室内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建设单位设计变更导致工作 C 的实际施工时间为 35 天.施工总承包单位以设计变更影响进度为由,向项目监理提出工期索赔 21 天的要求 问题:
4.事件四中,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天数是否成立?
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夭数不成立,因为虽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期拖延 21 天, 但工作 C 为非关键工作,且其总时差为 21 天,所以不影响总进度.
背景资料:某施工单位在中标某高档办公楼工程中,与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总承包单位将装饰装修、幕墙等部分项工程进行专业分包。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下发针对专业分包工程范围内墙面装饰装修做法的设计变更指令,在变更指令下发后第10天,专业分包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该项变更的估价申请。监理工程师审核时发现计算有误,要求施工单位修改。于变更令下发后的第17天,监理工程师再次收到变更估价申请,经审核无误后提交建设单位,但一直未收到建设单位的审批意见。次月底,施工单位在上报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时,但一直未收到建设单位的审批意见。次月底,施工单位在上报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包含了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已完成的该项变更所对应的费用,建设单位以未审批同意为由予以扣除,并提交并更设计增加款项只能在竣工结算前最后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该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指令施工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预验收通过后立即组织参建各方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他提出验收组织安排有误,责令建设单位予以更正。在总承包施工合同中约定“当工程量偏差超出5%时,该项增加部门或生育部门综合单价按5%进行浮动”。施工单位编制竣工结算时发现工程量清单中两个清单中两个清单项的工程数量增减幅度超出5%,其相应工程数量、单价等数据相 见下表:竣工验收通过后,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分别将各自施工范围的工程资料移交到监理机构,监理机构整理后将施工资料与工程监理资料一并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被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以资料移交程序错误为由予以拒绝。问题:
1、在墙面装饰装修做法的设计变更估计申请报送及进度款支付过程中都存在哪些错误之处?分别写出正确的做法。
背景资料:某施工单位在中标某高档办公楼工程中,与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总承包单位将装饰装修、幕墙等部分项工程进行专业分包。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下发针对专业分包工程范围内墙面装饰装修做法的设计变更指令,在变更指令下发后第10天,专业分包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该项变更的估价申请。监理工程师审核时发现计算有误,要求施工单位修改。于变更令下发后的第17天,监理工程师再次收到变更估价申请,经审核无误后提交建设单位,但一直未收到建设单位的审批意见。次月底,施工单位在上报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时,但一直未收到建设单位的审批意见。次月底,施工单位在上报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包含了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已完成的该项变更所对应的费用,建设单位以未审批同意为由予以扣除,并提交并更设计增加款项只能在竣工结算前最后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该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指令施工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预验收通过后立即组织参建各方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他提出验收组织安排有误,责令建设单位予以更正。在总承包施工合同中约定“当工程量偏差超出5%时,该项增加部门或生育部门综合单价按5%进行浮动”。施工单位编制竣工结算时发现工程量清单中两个清单中两个清单项的工程数量增减幅度超出5%,其相应工程数量、单价等数据相 见下表:竣工验收通过后,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分别将各自施工范围的工程资料移交到监理机构,监理机构整理后将施工资料与工程监理资料一并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被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以资料移交程序错误为由予以拒绝。问题:
2、针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的验收组织错误,本工程的竣工预验收应由谁来组织?施工单位哪些人必须参加?本工程的竣工验收应由谁进行组织?
某公司中标承污水截流工程,内容有:新建提升泵站一座,位于城市绿地内,地下部分为内径5m的圆形混凝土结构,底板高程-9.0m;新敷设D1200mm和D1400mm柔性接口钢筋混凝土管道546m,管顶覆土深度4.8m~5.5m,检查并间距50m~80m;A段管道从高速铁路桥跨中穿过,B段管道垂直穿越城市道路,工程纵向剖面如图2所示。场地地下水为层间水,赋存于粉质黏土、重分质黏土层,水量较大。设计采用明挖施工,辅以井点降水和局部注浆加固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前,项目部进行场调研发现:高铁桥墩柱基础为摩擦桩;城市道路车流量较大;地下水位较高,水量大,土层渗透系数较小。项目部依据施工图设计拟定了施工方案,并组织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根据专家论证意见,项目部提出工程变更,并调整了施工方案如下:①取消井点降水技术措施;②泵站地下部分采用沉井法施工;③管道采用密闭式顶管施工。该项工程变更获得建设单位的批准。项目部按照设计变更情况,向建设单位提出调整工程费用的申请。
简述工程变更采取①和③措施具有哪些优越性。
某公司中标承污水截流工程,内容有:新建提升泵站一座,位于城市绿地内,地下部分为内径5m的圆形混凝土结构,底板高程-9.0m;新敷设D1200mm和D1400mm柔性接口钢筋混凝土管道546m,管顶覆土深度4.8m~5.5m,检查并间距50m~80m;A段管道从高速铁路桥跨中穿过,B段管道垂直穿越城市道路,工程纵向剖面如图2所示。场地地下水为层间水,赋存于粉质黏土、重分质黏土层,水量较大。设计采用明挖施工,辅以井点降水和局部注浆加固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前,项目部进行场调研发现:高铁桥墩柱基础为摩擦桩;城市道路车流量较大;地下水位较高,水量大,土层渗透系数较小。项目部依据施工图设计拟定了施工方案,并组织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根据专家论证意见,项目部提出工程变更,并调整了施工方案如下:①取消井点降水技术措施;②泵站地下部分采用沉井法施工;③管道采用密闭式顶管施工。该项工程变更获得建设单位的批准。项目部按照设计变更情况,向建设单位提出调整工程费用的申请。
给出工程变更后泵站地下部分和新建管道的完工顺序,并分别给出两者的验收试验项目。
某公司中标承污水截流工程,内容有:新建提升泵站一座,位于城市绿地内,地下部分为内径5m的圆形混凝土结构,底板高程-9.0m;新敷设D1200mm和D1400mm柔性接口钢筋混凝土管道546m,管顶覆土深度4.8m~5.5m,检查并间距50m~80m;A段管道从高速铁路桥跨中穿过,B段管道垂直穿越城市道路,工程纵向剖面如图2所示。场地地下水为层间水,赋存于粉质黏土、重分质黏土层,水量较大。设计采用明挖施工,辅以井点降水和局部注浆加固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前,项目部进行场调研发现:高铁桥墩柱基础为摩擦桩;城市道路车流量较大;地下水位较高,水量大,土层渗透系数较小。项目部依据施工图设计拟定了施工方案,并组织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根据专家论证意见,项目部提出工程变更,并调整了施工方案如下:①取消井点降水技术措施;②泵站地下部分采用沉井法施工;③管道采用密闭式顶管施工。该项工程变更获得建设单位的批准。项目部按照设计变更情况,向建设单位提出调整工程费用的申请。
列出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调整项目。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监理单位承担施工监理任务,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编制监理招标文件时,建设单位提出投标人应具备规定的工程监理资质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工程招标代理资质 (2)不得组成联合体投标 (3)已在工程所在地行政辖区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 (4)属于混合股份制企业 事件2: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3名中标候选人,并进行了排序。建设单位在收到评标报告5日后公示了中标候选人,同时,与中标候选人协商,要求重新报价。中标候选人拒绝了建设单位的要求。 事件3:中标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监理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就以下四项工作是否可作为附加工作进行了协商;①工程建设过程中外部关系协调②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性检测③施工合同争议处理④竣工结算审查 事件4:管道工程隐蔽后,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质量提出质疑,要求进行剥离复验。施工单位以该隐蔽工程已通过项目监理机构检验为由拒绝复验。项目监理机构坚持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剥离复验,经复验该隐蔽工程质量合格。
逐条指出事件1中建设单位针对投标人提出的条件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监理单位承担施工监理任务,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编制监理招标文件时,建设单位提出投标人应具备规定的工程监理资质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工程招标代理资质 (2)不得组成联合体投标 (3)已在工程所在地行政辖区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 (4)属于混合股份制企业 事件2: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3名中标候选人,并进行了排序。建设单位在收到评标报告5日后公示了中标候选人,同时,与中标候选人协商,要求重新报价。中标候选人拒绝了建设单位的要求。 事件3:中标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监理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就以下四项工作是否可作为附加工作进行了协商;①工程建设过程中外部关系协调②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性检测③施工合同争议处理④竣工结算审查 事件4:管道工程隐蔽后,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质量提出质疑,要求进行剥离复验。施工单位以该隐蔽工程已通过项目监理机构检验为由拒绝复验。项目监理机构坚持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剥离复验,经复验该隐蔽工程质量合格。
指出事件2中建设单位做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某工程,签约合同价为25000万元,其中暂列金额为3800万元,合同工期24个月,预付款支付比例为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20%。自施工单位实际完成产值达4000万元后的次月开始分5个月等额扣回。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项目监理机构按施工单位每月应得进度款的90%签认,企业管理费率2%(以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为基数),利润率7%(以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管理费之和为基数),措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5%计,规费综合费率8% (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和其他项目费之和为基数),综合税率3%(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之和为基数)。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基础工程施工中,自于相邻外单位工程施工的影响,造成基坑局部坍塌,已完成的工程损失40万元,工棚等临时设施损失3.5万元,工程停工5天。施工单位按程序提出索赔申请,要求补偿费用43.5万元、工程延期5天。建设单位同意补偿工程实体损失40万元,工期不予顺延。 事件2:工程在第4月按计划完成后,施工至第5个月,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搭设慰问演出舞台,项目监理机构确认该计日工项目消耗人工80工日(人工综合单价75元/工日),消耗材料150㎡(材料综合单价100元/㎡)。 事件3:工程施工至第6个月,建设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经确认,该变更导致施工单位增加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共计18.5万元。 事件4:工程施工至第7个月,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混凝土工程出现质量事故,施工单位于次月返工处理合格,该返工部位对应的分部分项工程费为28万元。 事件5:工程施工至第8个月,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确认的损失有: ①在建永久工程损失20万元; ②进场待安装的设备损失3.2万元; ③施工机具闲置损失8万元; ④工程清理花费5万元。
针对事件1,指出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某工程,签约合同价为25000万元,其中暂列金额为3800万元,合同工期24个月,预付款支付比例为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20%。自施工单位实际完成产值达4000万元后的次月开始分5个月等额扣回。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项目监理机构按施工单位每月应得进度款的90%签认,企业管理费率2%(以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为基数),利润率7%(以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管理费之和为基数),措施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5%计,规费综合费率8% (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和其他项目费之和为基数),综合税率3%(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之和为基数)。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基础工程施工中,自于相邻外单位工程施工的影响,造成基坑局部坍塌,已完成的工程损失40万元,工棚等临时设施损失3.5万元,工程停工5天。施工单位按程序提出索赔申请,要求补偿费用43.5万元、工程延期5天。建设单位同意补偿工程实体损失40万元,工期不予顺延。 事件2:工程在第4月按计划完成后,施工至第5个月,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搭设慰问演出舞台,项目监理机构确认该计日工项目消耗人工80工日(人工综合单价75元/工日),消耗材料150㎡(材料综合单价100元/㎡)。 事件3:工程施工至第6个月,建设单位提出设计变更,经确认,该变更导致施工单位增加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共计18.5万元。 事件4:工程施工至第7个月,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混凝土工程出现质量事故,施工单位于次月返工处理合格,该返工部位对应的分部分项工程费为28万元。 事件5:工程施工至第8个月,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确认的损失有: ①在建永久工程损失20万元; ②进场待安装的设备损失3.2万元; ③施工机具闲置损失8万元; ④工程清理花费5万元。
针对事件5,逐条指出各项损失的承担方(不考虑工程保险),建设单位应承担的损失是多少万(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