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住房一套,并按揭贷款,把房屋产权证书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也为其个人债务。婚后张先生与妻子王女士共同清偿贷款。后来,由于二人感情不和而离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王女士向张先生提出分割房屋一半财产的要求。
张先生和王女士离婚后,该房屋的产权( )。
A:归张先生和王女士共同所有 B:归张先生个人所有 C:如张先生和王女士共同清偿贷款,则归张先生和王女士共同所有 D:以上均不正确
张先生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住房一套,并按揭贷款,把房屋产权证书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也为其个人债务。婚后张先生与妻子王女士共同清偿贷款。后来,由于二人感情不和而离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王女士向张先生提出分割房屋一半财产的要求。下列关于本案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将该房屋的产权分一半给王女士 B:将房屋视为共同财产,由二人协商处理 C:对于购房贷款中属于王女士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D:以上均不正确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取得财产的公民和组织应当返还原物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A:合法 B:有偿 C:部分或全部 D:依继承法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A: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B:接受彩礼一方提出离婚的 C: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的 D: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的
张先生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住房一套,并按揭贷款,把房屋产权证书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张先生与妻子王女士共同清偿贷款。后因二人感情不和离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王女士向张先生提出分割房屋一半财产的要求。关于本案的处理,你认为正确的是()。
A:将该房屋的产权分一半给王女士 B:对于购房贷款中属于王女士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C:将房屋视为共同财产,由二人协商处理 D:以上均不正确
根据以下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李先生与刘女士于1996年2月登记结婚。2002年4月,李先生夫妇曾以两人婚后的积蓄与张先生合资成立了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设立之初,公司章程上记载的出资情况为李先生50万元,刘女士20万元,张先生30万元。2004年初李先生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提出与刘女士离婚并欲解散原有公司。李先生提出将公司的财产按当初的出资比例分割,即由李先生取得公司财产的50%,刘女士取得20%,张先生取得30%。刘女士认为公司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在期问登记设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 |
关于本案的处理,你认为正确的是( )。
A:将该房屋的产权分一半给王女士 B:对于购房贷款中属于王女士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C:将房屋视为共同财产,由二人协商处理 D:以上均不正确
《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国家赔偿以( )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A:支付赔偿金 B:返还原物 C:恢复原状 D:消除影响
2007 年 3 月间,周先生与夏女士经人介绍相识,同年 5 月,两人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
况下,就匆匆按农村风俗举行结婚仪式并同居生活。期间周先生给付夏女士礼金 36000 元,
见面礼 1200元,离娘钱 1500元、购衣款 1600 元,合计人们币 40300元,该款经双方媒人在
场,由夏女士得父亲和夏女士所收,其中,夏女士用 20000 元购买了家具电器带到了周家。
2007 年 9 月,周先生要求和夏女士办结婚登记,夏女士不同意。 2007 年 10 月夏女士无辜离
家至今未归, 2008年 3 月,夏女士与刘先生办理了结婚登记。周先生知道后要求夏女士返还
礼金并赔偿办结婚宴席的费用,却遭到拒绝。就此事周先生找到咨询师咨询。
周先生( )要求返还给付夏女士的礼金。
A:无权 B:可以 C:应当 D:必须
2017年9月30日,王女士以个人名义给父亲王老汉开具一张1万元现金支票,用途栏写明“生日快乐”,并注明付款日期为王老汉生日当天。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有关王女士在支票上的签章,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王女士所在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加王女士预留银行的签名 B:王女士所在单位的公章加王女士预留银行的盖章 C:王女预留银行的签名 D:王女士预留银行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