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正在对自己的销售部门人力资源供给进行分析与预测,通过对2005~2010年销售部门人力资源人员变动情况的分析,得到销售部门人员变动矩阵表如下:
该企业2010年有业务员20人,业务主管10人,销售经理3人,销售总监1人。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2011年销售总监的内部供给量预计为( )人。
A:2 B:1 C:3 D:4
王某是一名技术工人,现年42岁,有一妻一子,于2009年2月1日向保险公司购买了20万元的1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医疗保险,责任期限是30天,未指定受益人。2009年4月5日,由于意外,王某造成骨折,1个月后痊愈,医疗费用为10000元,同时,因无法工作造成的违约损失为40000元。2010年1月25王某日外出途中因车祸重伤,4天后死亡。
对于王某2010年1月25日发生的事故,保险人的责任期限自( )。
A:2009年2月1日至2010年1月31日 B:2009年2月1日至2010年2月1日 C:2010年2月1日至2010年3月2日 D:2010年1月25日至2010年2月24日
男,25岁,沈阳人,肥胖,BMI为36,2009年12月4日起发热,起病前5天曾去海南旅游,当地甲型H1N1流感流行,体温39℃,伴全身肌肉酸痛,乏力;3天后出现咳嗽,咳脓痰,伴右侧胸痛,出现进行性的呼吸困难。
咽拭子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下列措施哪一项不恰当
A:需要隔离,就近住院治疗 B:对接触者进行抗病毒治疗 C:易感者可注射甲型H1N1流感病毒疫苗预防 D:咳出脓痰,可应用抗生素 E:调查与该患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对出现上呼吸道症状者进行医学观察
为了研究45岁以上的男性中体重指数(BMI)≥25者是否糖尿病患病率高,某医生共调查了9550人,其中BMI≥25者有2110人(n1),糖尿病患病人数为226人(X1);BMI<25者7440人(n2),其中糖尿病患病人数为310人(X2),问BMI≥25者糖尿病患病率是否高于BMI<25者。
统计学检验的无效假设和备选假设分别是
A:Ho:p1=p2,H1:p1≠p2 B:Ho:p1=p2,H1:p1 C:Ho:π1=π2,H1:π1≠π2 D:Ho:π1=π2,H1:π1<π2 E:Ho:π1=π2,H1:π1>π2
为了研究45岁以上的男性中体重指数(BMI)≥25者是否糖尿病患病率高,某医生共调查了9550人,其中BMI≥25者有2110人(n1),糖尿病患病人数为226人(X1);BMI<25者7440人(n2),其中糖尿病患病人数为310人(X2),问BMI≥25者糖尿病患病率是否高于BMI<25者。
若进行u检验,公式为
A:|p1-p2|/Sp1-p2 B:|p-π|/sp C:|p1-p2|/σp D:|p1-p2|/sp E:|p-π|/σp
某全科医生对本社区做社区卫生调查,该社区有5万人口,高血压患者有5000人,其中今年被诊断为高血压的患者有500人,出生婴儿250人,周岁内死亡婴儿1人
该社区人群高血压患病率应为
A:10% B:1‰ C:9% D:10‰ E:1‰
某男性患者,21岁,福建人,因“头痛7个月,右眼复视1个月”来诊。无发热、盗汗及体重减轻。查体:鼻咽右顶后壁结节样肿物,表面坏死,覆盖分泌物,右颈Ⅱ区可触及1枚淋巴结,2 cm×2 cm,质中,活动,无压痛;脑神经检查:右侧展神经麻痹。
患者的AJCC分期(第7版)是( 提示 鼻咽肿物活检未分化型非角化性癌。MRI肿物侵犯右侧咽旁间隙,斜坡骨质破坏,侵犯右侧海绵窦,右颈Ⅱ区1枚淋巴结,1.5 cm×1.5 cm。腹部B型超声、骨ECT及胸部X线片未见转移。)
A:T2N1M0 B:T3N1M0 C:T3N2M0 D:T4N1M0 E:T4bN1M0 F:T4N2M0
某医生随机抽取正常成年男子100人,测得血钙(mg%)
=10,S=1,请回答
这样估计总体均数的置信度为
A:1% B:5% C:90% D:95% E:由口决定
某医生随机抽取正常成年男子100人,测得血钙(mg%)
=10,S=1,请回答
又在该地随机抽取成年女子100人测定血钙,若问男女血钙值有无差别,应采用的统计方法是
A:t检验 B:μ检验 C:方差分析 D:秩和检验 E:相关分析
某国有资金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业主委托具有相应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的中介机构编制了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
该项目招标文件包括如下规定:
(1)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勘查活动。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否则招标人拒绝回复。
(3)投标人报价时必须采用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计价定额中分部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
(4)招标人将聘请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在开标后评标前开展清标活动。
(5)投标人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幅度超过30%的,投标人在评标时须向评标委员会说明报价较低的理由,并提供证据;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提供证据的,将认定为废标。
在项目的投标及评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投标人A为外地企业,对项目所在区域不熟悉,向招标人申请希望招标人安排一名工作人员陪同勘查现场。招标人同意安排一位普通工作人员陪同投标。
事件2:清标发现,投标人A和投标人B的总价和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相差相同的比例。
事件3:通过市场调查,工程清单中某材料暂估单价与市场调查价格有较大偏差,为规避风险,投标人C在投标报价计算相关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时采用了该材料市场调查的实际价格。
事件4:评标委员会某成员认为投标人D与招标人曾经在多个项目上合作过,从有利于招标人的角度,建议优先选择投标人D为中标候选人。
问题:
事件1中,招标人的做法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事件1中,招标人的做法不妥当。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人或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因此招标人不能安排一名工作人员陪同勘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