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法律原则指各国法律体系所共有的原则可作为国际法的
渊源。
国际法委员会是国际立法机关。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印两国共同提倡的。
国际法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但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原则不
一定都是国际法基本原则。
民族自决原则是指一国少数民族有权摆脱该国统治建立民族独立
国家。
有些国家虽然领土很小人口也非常少但同样是国际法主体。
新政府没有义务继承前政府的债务。
国家对在其领域范围内的一切人和物及所发生的事有排他的管辖
权。
外国人同时接受所在国与国籍国的双重管辖。
宣告说认为新国家的产生必须取得国际社会的宣告承认否则
不能取得国际法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