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地在我国的甲公司向营业地在英国的乙公司订购电脑2000台。合同规定,电脑价格为每台600美元CIF上海,2013年7月2日纽约港装货,合同未约定法律适用问题。货物于2013年7月2日装船,但是外包装有破损。乙公司向船公司出具了货物品质的保函。船长应乙公司的请求,出具了清洁提单。乙公司据此从银行取得了货款。货物到达上海港后,甲公司发现,电脑外包装箱有严重破损,电脑亦受到损坏,遂向船方提出索赔。船公司出示了乙公司提供的保函,认为该事应由乙公司负责,并建议甲公司凭手中的保单向保险公司索赔。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船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船公司应当承担责任,因为船公司出具了清洁提单,有义务将表面状况良好的货物交给收货人 B:船公司应当承担责任,因为保函对承运人与托运人以外的第三人无效 C:船公司应当承担责任,因为以保函换取清洁提单是违法的 D:船公司不应当承担责任,因为清洁提单的签发是基于乙公司的保函,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主张责任

2008年2月15日,国际银行和厚泰公司,晓升公司三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国际银行给厚泰公司贷款港币80万元,晓升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三方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国际银行依约给厚泰公司发放港币80万元的贷款。贷款到期后,厚泰公司未依约还款付息,晓升公司也未履行担保义务。国际银行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厚泰公司应当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晓升公司的担保已过保证期限,因此免除担保责任。晓升公司未提起上诉。

如果厚泰公司对一审判决中向国际银行承担违约责任的部分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的被上诉人应是:( )

A:国际银行 B:晓升公司 C:国际银行和晓升公司 D:国际银行和晓升公司列不列为被上诉人均可

2008年2月15日,国际银行和厚泰公司,晓升公司三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国际银行给厚泰公司贷款港币80万元,晓升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三方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国际银行依约给厚泰公司发放港币80万元的贷款。贷款到期后,厚泰公司未依约还款付息,晓升公司也未履行担保义务。国际银行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厚泰公司应当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晓升公司的担保已过保证期限,因此免除担保责任。晓升公司未提起上诉。

如果国际银行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并以厚泰公司为被上诉人提起上诉,在二审程序中,厚泰公司分立为大伟公司,志杰公司和光明公司三个公司,则二审法院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A:将大伟公司,志杰公司和光明公司列为共同诉讼人 B: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C:裁定诉讼中止 D:依法驳回诉讼请求

2008年2月15日,国际银行和厚泰公司,晓升公司三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国际银行给厚泰公司贷款港币80万元,晓升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三方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国际银行依约给厚泰公司发放港币80万元的贷款。贷款到期后,厚泰公司未依约还款付息,晓升公司也未履行担保义务。国际银行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厚泰公司应当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晓升公司的担保已过保证期限,因此免除担保责任。晓升公司未提起上诉。

如果本案厚泰公司以国际银行为被上诉人提起上诉,二审中国际银行提出反诉,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驳回反诉请求,告知其另行起诉 B: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反诉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其另行起诉 C: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对反诉请求径行裁判

2008年2月15日,国际银行和厚泰公司,晓升公司三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国际银行给厚泰公司贷款港币80万元,晓升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三方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国际银行依约给厚泰公司发放港币80万元的贷款。贷款到期后,厚泰公司未依约还款付息,晓升公司也未履行担保义务。国际银行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厚泰公司应当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晓升公司的担保已过保证期限,因此免除担保责任。晓升公司未提起上诉。

厚泰公司撤回上诉后,在上诉期届满前又上诉的,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

A:二审法院应不予准许厚泰公司上诉,如果国际银行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自动生效 B:二审法院应该裁定准许厚泰公司上诉,一审判决尚未自动生效 C:二审法院应不予准许厚泰公司上诉,一审判决自动生效 D:如果国际银行提起上诉后,也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裁定准许最后一人撤回上诉时生效

2010年10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优质涂料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优质涂料一批,共1000桶(大桶),每桶1000元,共计价款100万元;因甲公司资金周转暂时有困难,甲以其一套价值约为150万元的古画抵押给乙公司以担保其货款的支付,办理抵押登记后,乙公司于半个月内发货,乙公司交付的涂料的质量应当与其在订立合同之前交给甲公司的样品(一桶涂料)的质量相同,货到甲公司后,甲公司在3个月内支付全部价款。2010年11月,甲,乙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乙公司按照约定的期限发了货,2010年12月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交付的1000桶涂料,经甲公司检验发现,乙公司交付的涂料中有100桶的质量低于样品的质量水平。2010年12月2日,甲公司向丙银行借款60万元,借期3个月,丙银行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于是将其抵押给乙公司的这套古画又质押给了丙银行,并将这套古画交付丙银行占有。2011年4月1日,甲公司仍然未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欲行使抵押权,甲公司则要求乙公司承担因履行不适格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与此同时,丙银行又向甲公司主张贷款债权的偿还,甲公司无力偿还,丙银行也欲行使其对甲的这套古画的质权。甲,乙,丙三方争执不下。请回答下列第1-3题。

乙公司要求行使抵押权,而丙银行要求行使质权,二者的冲突应如何处理?

A:乙公司的抵押权优先 B:丙银行的质权优先 C:乙公司的抵押权与丙银行的质权平等,按比例行使 D:乙公司先承担更换不合格涂料的违约责任后,才可以主张优先受偿权

2012年3月1日,A公司和B公司由于买卖关系,A公司签发一张20万元的于2012年5月1日付款的定期付款的甲银行承兑汇票。3月15日,B公司在和C公司购销合同中,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并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3月28日,C公司在和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其背书给D公司,同时C公司没有记载背书时间。5月5日,D公司向甲银行提示付款,但甲银行拒绝付款。

D公司( )行使追索权,应当对D公司承担票据责任的是( )。

A:可以;A公司,B公司,C公司,甲银行 B:可以;A公司,C公司,甲银行 C:可以;C公司,甲银行 D:不可以;银行已经拒付

甲公司为了支付原材料采购款,于2014年3月8日签发了一张汇票,收款人为乙公司,承兑银行为A银行,付款日期为2014年8月8日,汇票金额为25万元。丙公司和丁公司分别在汇票上签章,表示愿意对出票人所出具的汇票承担保证责任,并在票据上记载"保证"字样。2014年8月10日,乙公司持汇票要求A银行付款,A银行拒绝支付并出具退票理由书。乙公司遂向甲公司行使票据权利,甲公司以目前无资金为由要求延期付款。乙公司转而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认为,丁公司也是票据保证人,应由两家公司分别承担票据金额的一半。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有关乙公司行使追索权的顺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应当先向甲公司追索.甲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方可要求丙公司,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B:乙公司只能要求丙公司承担50%的票据责任 C:乙公司可以要求丁公司承担全部票据责任 D:乙公司可以同时向甲公司,A银行,丙公司和丁公司追索51.B

2009年6月3日,红光粮油公司与正东储运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由正东储运公司为红光粮油公司储存保管小麦6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09年7月10日至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5000元,任何一方违约,均按储存费用的20%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正东储运公司即开始清理其仓库,并拒绝其他单位的存货要求。同年7月8日,红光粮油公司书面通知正东储运公司:“因收购的小麦不足1万公斤,故不需要存放贵公司仓库,双方与6月3日所签订的仓储合同终止履行,请谅解。” 正东储运公司接到红光粮油公司书面通知书后,遂电告红光粮油公司:“同意仓储合同终止履行,但贵公司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000元。”红光粮油公司拒绝支付违约金。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协商未果,正东储运公司拟采取法律手段解决,请求责令红光粮油公司支付违约金1000元,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费。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正东储运公司可采用的解决纠纷的方式有( )。

A:向红光粮油公司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B:向正东储运公司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向正东储运公司仓库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D:向红光粮油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五)2011年8月,李某入职甲软件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担任销售总监,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李某在终止劳动合同后3年内不得在同行业公司中从事与原职位相关的活动。2013年初,李某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李某的理由是:他履行劳动合同己经超过l年,甲公司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而且他也不满意约定竞业限制的内容,现在他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不应该反对。李某未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就入职乙软件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担任销售总监。甲公司获知后,公司领导与李某和乙公司联系,希望李某回公司工作,但乙公司以已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坚决不放李某。于是,甲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李某和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甲公司要求李某和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B:乙公司招用与甲公司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李某,如果给甲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乙公司已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甲公司无权要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 D:李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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