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是专业生产芯片的厂商,已在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上市。当前该公司的β系数为1.5,纳斯达克的市场组合收益率为8%,美国国债的利率是2%。
当前市场条件下美国纳斯达克市场的风险溢价是( )。
A:3% B:5% C:6% D:9%
男孩,3岁。诊断为暴发型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休克型)。
哪项不是主要的临床表现 ( )
A:高热,中毒症状严重 B:全身广泛疯淤点,淤斑 C:休克,外周循环衰竭 D:酸中毒,电解质紊乱。 E:脑膜刺激征阳性
女性,57岁。被汽车碾压骨盆后3小时而送至医院。查体:患者谵妄,皮肤发绀,四肢厥冷,血压60/40mmHg,脉搏细速。
休克的程度为
A:休克早期 B:休克代偿期 C:轻度休克 D:中度休克 E:重度休克
男,30岁,四肢,躯干烧伤,面积70%,其中I3度占20%,深I2度占50%。由于初期抗休克治疗及创面治疗不当,6天后高热,谵妄,周身皮疹,创面有较多黄稠脓性分泌物。
该病人经积极治疗,支持疗法,联合应用大量广谱抗生素,病情好转,但仍有低热。抗生素一直持续应用,15天后病人又突发寒战,高热达40℃,神志淡漠,嗜睡,休克,白细胞计数25x10
/L。此时应考虑并发
A:中毒性休克 B:革兰氏阳性细菌败血症 C:革兰氏阴性细菌败血症 D:绿浓杆菌败血症 E:真菌性败血症
男性,30岁,林业工人。发热3天,伴头痛,全身酸痛,腰痛及恶心,呕吐,于1989年1月3日入院。体检:颜面潮红,球结膜充血,软腭及腋下有出血点,肾区有叩击痛。化验:WBC 32x10 9/L,Hb 160 g/L.,血小板89x10 9/L,分类中有异常淋巴细胞,尿蛋白(++)。
在住院第3天体温正常,病人神志淡漠,时有烦躁。检查:BP 9.8/7.4 kPa(74/56 mmHg),此时休克最可能的原因是
A:小血管通透性增加,血浆外渗引起低血容量休克 B:败血性休克 C:华弗综合征伴休克 D:心肌损害引起心源性休克 E:失血性休克
男性,42岁,工作中不慎被重物砸伤,造成骨盆环3处骨折,直肠破裂,入院后出现烦躁,面色苍白,脉搏加快,少尿等休克早期表现。
此时正确的处理顺序是
A:骨盆牵引固定,抗休克,处理直肠破裂 B:骨盆牵引固定,处理直肠破裂,抗休克 C:抗休克,处理直肠破裂,骨盆牵引固定 D:抗休克,骨盆牵引固定,处理直肠破裂 E:处理直肠破裂,骨盆牵引固定,抗休克
男性,50岁,因车祸肝破裂,面色苍白,脉搏快弱,四肢冰冷,血压11.2/6.7kPa(84/50mmHg),呈现休克。
该病人休克的类型是
A:失血性休克 B:失液性休克 C:过敏性休克 D:心源性休克 E:神经性休克
患者男,50岁。因车祸后出现面色苍白,脉搏快弱,四肢冰冷,血压11.2/6.7kPa(84/50mmHg),呈现休克。查体:右上腹压痛。
该患者休克的类型是
A:失血性休克 B:失液性休克 C:过敏性休克 D:心源性休克 E:神经性休克
某男,50岁,因车祸肝破裂,面色苍白,脉搏快弱,四肢冰冷,血压11.2/6.7kPa(84/50mmHg),呈现休克。
该病人休克的类型是
A:失血性休克 B:失液性休克 C:过敏性休克 D:心源性休克 E:神经性休克
顾某(中国籍)常年居住M国,以丰厚报酬诱使徐某(另案处理)两次回国携带毒品甲基苯丙胺进行贩卖。2014年3月15日15时,徐某在B市某郊区交易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侦查中徐某供出了顾某。我方公安机关组成工作组按照与该国司法协助协定赴该国侦查取证,由M国警方抓获了顾某,对其进行了讯问取证和住处搜查,并将顾某及相关证据移交中方。
检察院以走私、贩卖毒品罪对顾某提起公诉。鉴于被告人顾某不认罪并声称受到__,要求排除非法证据,一审法院召开了庭前会议,通过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及调查证据材料,审判人员认定非法取证不成立。开庭审理后,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两次分别贩卖一包甲基苯丙胺和另一包重7.6克甲基苯丙胺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6个月。顾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发回重审。原审法院重审期间,检察院对一包甲基苯丙胺重量明确为2.3克并作出了补充起诉,据此原审法院以被告人两次分别贩卖2.3克、7.6克毒品改判顾某有期徒刑7年6个月。被告人不服判决再次上诉到二审法院。
问题:
3.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后,检察院对一包甲基苯丙胺重量为2.3克的补充起诉是否正确?为什么?
3.不正确。本案第二审法院基于原审法院认定的一包甲基苯丙胺数量不明,以事实不清发回重审,重审中检察机关明确为2.3克,只是补充说明不是补充起诉。补充起诉是在法院宣告判决前检察机关发现有遗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