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购置了一套需要安装的生产线。该公司是增值税一股纳税人。与该生产线有关的业务如下: (1)2011年9月30日,为购建该生产线向建设银行借入资金500000元,并存入银行。该借款期限为1年,年利率9.6%,利息按月预提,按季支付。 (2)2011年9月30日,用上述借款购入待安装的生产线。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468000元,增值税税额为79560元。另支付保险费及其他各项相关费用32000元,该待安装生产线交付本公司安装部门安装。 (3)2011年10月20日,安装生产线时,领用本公司产品一批。该批产品实际成本为53600元。 (4)安装工程人员应计工资1800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安装费用28400元。 (5)2011年12月31日,安装工程结束,并随即投入使用。该生产线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率为5%)。 (6)2012年12月31日有确凿证据证明该生产线的可收回金额为300000元,因此公司决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均不变。 (7)至2013年12月31日,有确凿证据表明该生产线的可收回金额上升为350000元。假定固定资产按年计提折旧。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第(1)-(3)小题。
关于短期借款的核算,下列会计分录中正确的有( )。
A:2011年9月30日 借:银行存款 500000 贷:短期借款 500000 B:2011年10月31日 借:财务费用 4000 贷:预提费用 4000 C:2011年12月31日 借:财务费用 4000 贷:预提费用 4000 借:预提费用 12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 D:2012年9月30日归还本金 借:短期借款 50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0
小W购买个人住房向甲银行借款300000元,年利率6%,每半年计息一次,期限5年,自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1日止,小W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日在每年的7月1日和1月1日。2015年12月末小W收到单位发放的一次性年终奖60000元,正在考虑这笔奖金的两种使用方案:
(1)2016年1月1日提前偿还银行借款60000元。(当日仍需偿还原定的每期还款额)
(2)购买乙国债并持有至到期,乙国债为5年期债券,每份债券面值1000元,票面利率4%,单利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乙国债还有3年到期,当前价格1020元。
要求
(2)计算当前每期还款额,如果小W选择提前偿还银行借款,计算提前还款后的每期还款额。
(2)当前每期还款额=300000/(P/A,3%,10)=35169.16(元) 设还款后每期还款额为X元,则
35169.16×(P/A,3%,4)+60000×(P/F,3%,4)+X×(P/A,3%,
6)×(P/F,3%,4)=300000
X=24092.65(元)。
下列对于提前还款和提前收回描述错误的是()
A:提前收回指企业有违约行为或其他特殊因素,我行提前终止合同收回贷款 B:提前还款指企业向我行提出申请,要求在贷款到期前还款 C:提前还款和提前收回可直接发送电子许可证 D:提前还款和提前收回均可通过直接认定方式进行操作,发送电子许可证
个人消费贷款借款人提前归还部分消费贷款的,柜员使用“3003贷款收回”交易,选择“当期偿还”功能项,归还当期应偿还额;然后使用“3003贷款收回”交易,选择“()”功能项,进行部分提前归还。
A:当期偿还 B:提前还本 C:放款结清
贷款机构对借款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要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必要时应提前收回()。
A:借款人出现突发事件,包括商品遭受重大损失、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政府产业政策调整对企业带来不良影响等 B:借款人经营出现亏损,且短期内难以扭转 C:借款人转移贷款用途 D:借款人提供虚假报表等非诚信行为 E:借款人出现其他违约行为
借款人在()情况下,可允许提前还款
A: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递交提前归还借款申请 B:已结清提前还款日之前的所有到期贷款利息 C:在物资出库、货款回笼而贷款尚未到期时,及时收回贷款本息 D:合同中约定的允许条件成立
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主要作用是()
A:随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政府通过土地使用权的提前收回,重新调整土地利用方式,发挥土地资产的最佳效益 B:防止交易双方隐报、瞒报地价、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 C:可以聚敛土地资产,使国家反复从土地使用权上受益 D:可以使政府少投入多产出
借款人有下列( )情形之一,贷款人可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A: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B: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的 C:不按借款合同规定清偿贷款本息的 D:套取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的 E: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
下列关于国家有权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国家对经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提前收回 B:土地使用者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和利用土地,情节较严重的,国家对经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无条件提前收回 C: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不经法律程序提前收回 D:国家在提前收回时,应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程度、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E: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