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期货交易所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至2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免,由中国证监会提名,董事会通过。( )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财务负责人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任免。( )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任免。( )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任免。( )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管理,对国有控股公司任免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并向其提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的任免建议。( )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管理,对国有控股公司任免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并向其提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的任免建议。( )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管理,对国有控股公司任免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并向其提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的任免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