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甲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讨论增加注册资本事宜,在表决时甲、乙两名股东表示同意,甲所持表决权为15%,乙所持表决权为6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股东依法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B:甲股东依法不能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C:股东会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有效 D:股东会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无效
若董事会、董事长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会议无法召开,证券公司在()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召集临时股东会会议。
A:监事会提议召开 B:总经理 C: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D: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下列关于股东会的召开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B: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C:1/3以上的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D: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不主持股东会的,由代表表决权1/10的股东共同推选一名股东主持股东会 E:首次股东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临时股__会应当在出现______时,2个月内召开。
A:董事会认为必要召开 B:监事会提议召开 C:股东会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 D: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召开,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B:1/3以上的监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C: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D:临时会议由1/10以上的股东提议就可召开
新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其中3名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2006年1月5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讨论召开股东临时会用及解决公司债务等事项。出席这次临时会议的有董事长甲及乙、丙、丁4名董事,公司9名董事有4名并未出席。这次会议由甲主持,在此会议上,乙、丙、丁3名董事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并作出了决定定于2006年3月1日召开临时股__会。而董事戊认为,此次董事会召开前应当征求他关于是否召集临时董事会的意见,然而事实上没有实现征求他的意见便召开了这次会议,于是,他在董事会表决之前便中途退席。新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5日通知了公司各位股东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决定,公司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上所列议案是讨沦处分公司限制财产偿还债务。在公司2006年3月1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上,亲自出席及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股东共86人,持有股数为12万股,占公司全部股份20万股的60%。此次临时股东会议,经出席股东30人(持有股数6.5万股)同意,作出三项决定:(1)公司对外所欠债务原则上予以承认;(2)决定将公司对外的债券转为注册资本;(3)处分公司部分财产偿还公司债务。对于此次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决议,董事戊持有异议,认为决议违法而无效,诉请法院请求撤销。其理由是:(1)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股东临时会议,他未在场,致使该董事会议不足法定人数,因而董事会关于召开股东临时会议之决定违法;(2)2006年3月1日召开的公司临时股东会议,其决议处分财产偿还债务与议程不符;(3)临时股东会上的提请承认事项事先并未经过董事会议决定通过。
问题:根据以上情况,分析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临时股东会会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新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其中3名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2006年1月5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讨论召开股东临时会以及解决公司债务等事项。出席这次临时会议的有董事长甲及乙、丙、丁4名董事,公司9名董事有4名并未出席。这次会议由甲主持,在此会议上,乙、丙、丁3名董事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并作出了决定,定于2006年3月1日召开临时股__会。而董事戊认为,此次董事会召开前应当征求他关于是否召集临时董事会的意见,然而事实上没有实现征求他的意见便召开了这次会议,于是,他在董事会表决之前便中途退席。新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5日通知了公司各位股东关于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决定,公司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上所列议案是讨论处分公司限制财产偿还债务。在公司2006年3月1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上,亲自出席及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股东共86人,持有股数为12万股,占公司全部股份20万股的60%。此次临时股东会议,经出席股东30人(持有股数6.5万股)同意,作出三项决定:(1)公司对外所欠债务原则上予以承认;(2)决定将公司对外的债券转为注册资本;(3)处分公司部分财产偿还公司债务。对于此次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决议,董事戊持有异议,认为决议违法而无效,诉请法院请求撤销。其理由是:(1)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股东临时会议,他未在场,致使该董事会议不足法定人数,因而董事会关于召开股东临时会议之决定违法;(2)2006年3月1日召开的公司临时股东会议,其决议处分财产偿还债务与议程不符;(3)临时股东会上的提请承认事项事先并未经过董事会议决定通过。
甲、乙、丙、丁、戊于2010年共同投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下称A公司),出资比例为22%、30%、20%、20%、8%。2014年A公司发生有关事项如下:
(1)3月,甲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请求A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为此甲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如期召开了股东会,会议就A公司为甲提供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甲、乙、戊赞成,丙、丁反对,股东会作出了为甲提供担保的决议。
(2)6月,因A公司实力明显增强,乙提议将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此董事会按期召开了股东会,会议就变更公司形式事项进行表决时,乙、丙、丁赞成,甲、戊反对,股东会作出了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甲是否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简答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