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 25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吸 收丁入股。1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 15万元, 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 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

题库:公司法 类型:最佳选择题 时间:2021-02-05 15:50:11 免费下载:《公司法考试题库十三》Word试卷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 25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吸 收丁入股。1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 15万元, 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 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 25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吸
收丁入股。1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

本题关键词: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设立条件,公司成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设备出厂价,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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