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请求 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请求 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须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甲是黑土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使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甲的妻子投资设立的白云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7%的股东乙认为黑土公司应该起诉白云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乙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白云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 )选项是正确的。
A:乙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乙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请求 C:乙应以黑土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须黑土公司盖章或甲签字 D:乙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黑土公司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 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