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保监局关于加强车商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监管的通知》,各保险
兼业代理机构应当建立专门账簿, 如实记载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收支情况。
根据《关于加强保险中介业务管理防范保险诈骗的通知》 , 保险公司发现代
理机构超越权限, 或者有损害投保人、 被保险人利益的要及时纠正, 严重的要追
究其违约责任。
根据《关于加强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的通知》 , 各保险机构和保险专业中介机
构应提高大额和可疑交易信息识别能力, 加大可疑交易主观判断力度, 加强重点
可疑交易线索挖掘, 及时向反洗钱监管部门报告相关信息
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 可以不实行资金专户管理, 但要督促开户银行实行全
程监控, 严格审查资金支付及相关对价取得等事项。
根据《关于严格规范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激励行为的通知》 , 保险专业中介机
构可以对本机构所有销售人员实施股权激励。
根据《湖南保监局关于加强车商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监管的通知》 , 按照“谁
申报, 谁负责” 的原则, 代车商申报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保险机构, 应当对其营
业场所、 资信状况、 主营业务运转情况、 内部管理情况、 保险代理业务来源等进
行全面深入考察,出具考察报告,并对保险代理业务相关性、可行性进行说明,
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根据《湖南保监局关于加强车商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监管的通知》,各保险
兼业代理机构要建立完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财务、 人员、 单证等管理制度, 完
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管理信息系统, 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管理纳入机构管理体系
当中,能对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实施有效管控和统计查询。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南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的通知》,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应成立反洗钱组织领导机构。
保险公司和银行开展代理保险业务无需签订代理合作协议。
保险中介机构高管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反洗钱工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