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机构的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保险公估机构内部调任
的,仍需重新核准任职资格。
保险公估机构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年。
保险公估机构在办理保险公估业务过程中, 因过错给保险公司或者被保险人造
成损害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保监会收到保险公估机构设立申请后, 可以对申请人进行风险提示, 就申
请设立事宜进行谈话, 询问、 了解拟设机构的市场发展战略、 业务发展计划、 内
控制度建设等有关事项。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开展保险公估业务的行为,由所属保险公估机构承担责任。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可以以个人名义招揽、从事保险公估业务。
在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前, 可由审计委员会暂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在展业过程中,销售人员应提醒客户对其《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等
有关证件进行查询验证,并告知查询验证的方法。
中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设立(包括筹建和开业程序)由中国保监会审批。
中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设立时总经理任职资格由当地保监局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