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投诉应当认定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财政部门告知投诉人补充或修改投诉材料应当有限期,逾期应当不予受理。
投诉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应当直接认定为无效投诉事项。
财政部门在投诉审查期间,认定投诉事项与采购人行为有关但采购人不是被投诉人的,应当要
求投诉人将采购人追加为被投诉人。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经审查,供应商投诉事项与质疑事项不一致的,超过质疑事项的投诉事项应当认定
为无效投诉事项,并告知投诉人撤回投诉书。
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应当向社会公告本媒体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名称和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
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但不需要向指定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财政部门备案。
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应当对其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并将统计结果按期报送同级
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发现信息提供者提供的信息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的,应当
及时建议信息提供者修改;信息提供者拒不修改的,应当向信息提供者上级的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报告。
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应当体现公益性原则。
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以及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信息,由同级人民政府财
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媒体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