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税务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杨某须缴纳增值税5000余元。杨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某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由厂方缴纳。县税务局未采纳杨某的意见,坚持要求杨某缴纳。

在此情况下,杨某应当如何处理?( )

A:杨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杨某可以先提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 C:杨某必须先经过复议,不经复议不得起诉 D:杨某可在复议与诉讼之间任意选择

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税务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杨某须缴纳增值税5000余元。杨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某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由厂方缴纳。县税务局未采纳杨某的意见,坚持要求杨某缴纳。

如果复议机关改变原纳税决定为由茶厂缴纳税款,茶厂与杨某的诉讼地位应如何确定?( )

A:茶厂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B:茶厂可以再提起行政复议 C:杨某可以作为诉讼第三人 D:杨某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某派出所所长姜某身穿制服在一饭店二楼吃饭期间,闻知楼下有人打架即去劝解和调停。参与斗殴人之一的杨某在姜某表明身份,鸣枪示警后仍不停手,反而大骂姜某。对方见杨某仍不停手,又和其对打起来。杨某突然操起一啤酒瓶,并在桌上敲碎后刺向对方。姜某开枪,击中杨某右肩致其歪倒在地,姜某又向其背部连射两枪,致其当场死亡。

仅就姜某开枪击中杨某右肩来说,国家:( )

A: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是在姜某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受伤的 B: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事故是在姜某吃饭期间发生的,姜某的行为只能视为一般的民事调停 C: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目无法纪,虽经合法劝告仍不停手,且有伤人目的 D: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意欲伤人,情况紧急

某派出所所长姜某身穿制服在一饭店二楼吃饭期间,闻知楼下有人打架即去劝解和调停。参与斗殴人之一的杨某在姜某表明身份,鸣枪示警后仍不停手,反而大骂姜某。对方见杨某仍不停手,又和其对打起来。杨某突然操起一啤酒瓶,并在桌上敲碎后刺向对方。姜某开枪,击中杨某右肩致其歪倒在地,姜某又向其背部连射两枪,致其当场死亡。

如果杨某当时操起啤酒瓶欲伤害姜某,姜某开枪射其右肩即致其死亡,则国家:( )

A: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是在姜某执行职务的过程中死亡的 B: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事故是在姜某吃饭期间发生的,姜某的行为只能视为一般的民事调停 C: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目无法纪,虽经合法劝告仍不停手,且有伤人目的 D: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意欲伤人,情况紧急

杨女士和她先生结婚已经3年,近期计划买房,待生活安定下来就可以生宝宝了。目前他们夫妇二人月收入合计12800元。经过多次考察,他们已经看好了一套位于地铁附近的二居室,房屋总价120万元,杨女士计划首付40万元,公积金贷款30万元,再利用商业银行贷款50万元,计划贷款20年,其__积金贷款利率为4.9%,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为5.3%(均为等额本息法)。

杨女士的月供负担( )。

A:在合理范围内 B:超过合理负担能力 C:符合理财规划原则 D:条件不够,不足以判断

五善包括()。

A:心善 B:肝善 C:脾善 D:肺善 E:肾善

关于人格的善和行为的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善主要是指人格的善 B:善主要是指行为的善 C:善应该包含人格的善和行为的善 D:善应该摒弃人格的善和行为的善

明代所说的“三杨”不包括()。

A:杨士奇 B:杨溥 C:杨荣 D:杨凌

台阁“三杨”包括()

A:杨士奇 B:杨基 C:杨溥 D:杨慎

赵向杨借款1万元,约定1年后还清。但2年过去,赵仍未还款,杨多次索要未果,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法庭调查时,杨无法提供赵写给他的借条,只有第三人李向法院提供证言称赵确实向杨借款1万元,他当时在场。赵却声称此款已还,还款后杨当面把借条撕了,所以未向杨要收条。法院判决杨败诉,杨也没有上诉。半年后,杨在女儿的储钱罐里找到了借条,于是杨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上一级人民法院:

A:应通知杨另行起诉 B:应受理杨的再审申请,并且免收案件受理费 C:应受理杨的再审申请,并要求杨按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 D:因杨提交的证据在原审时就客观存在,只是由于其不妥善保管导致其庭审时不能提供,该证据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所以应不予受理杨的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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